中華石化網訊 近日,按照國務院要求,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天津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方案的批復》,正式批復實施《天津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
《批復》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動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溝通銜接,把落實《天津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示范區規劃》與實施《試點方案》統籌結合起來,重點圍繞科學開發海洋資源、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提升海洋經濟開放水平、促進陸海統籌發展等領域,創新體制機制,完善配套措施,落實專項資金,細化相應的專項改革方案,有序推進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對推進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妥善提出對策。
下一步,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對天津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示范區建設的指導和協調,組織開展對《試點方案》實施的督促檢查和評估,積極推進《試點方案》的實施和各項試點措施的落實,努力開創天津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示范區改革發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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