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新版《煤炭經營監管辦法》。煤炭行業人士認為,這是助力煤炭行業脫困政策陸續出臺的信號。
發改委發布的《監管辦法》,內容有:要求禁止不正當競爭;銷售或進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以及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等范圍內單位或個人銷售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煤炭等經營行為。業內人士認為,出臺的政策很明顯是意在引導煤炭行業經營主體加強自律,維護煤炭市場穩定,緩解部分煤炭企業虧損的問題。
其實,市場對于煤炭行業的救市政策預期并不限于此。在近期召開的兩次煤炭行業脫困會議上,發改委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做好嚴格控制煤炭超能力生產、限制不安全生產、化解產能過剩等、加強行業自律等有關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不過目前煤炭行業整體仍處于消化庫存的階段,且下游需求仍未明顯好轉,而煤炭行業老大神華也仍存在降價的空間,從市場角度而言,國內煤價弱勢運行的格局將持續。若出臺強有力的行政救市措施,那么行業也存在提前好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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