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透露,備受關注的原油期貨已完成初步方案設計,合約規則設計中多處突破了常規,除了美元計價人民幣結算的設想外,合約交割月份也可能延長至3年內,顯示出原油期貨將努力爭取全球三大原油定價中心的設計初衷。
上海期貨交易所3日在上海舉辦“白銀期貨分析師培訓及原油期貨方案調研”會議,據與會業內人士透露,上期所有關部門在會上公布的原油期貨初步方案設計顯示,原油期貨合約初步方案或以中質含硫原油作為標準品,每手100桶作為交易單位,每日價格波動幅度以及最低保證金要求與即將上市的白銀期貨相同,分別為5%和7%,合約的交割月份則延長到了1-36個月,遠長于現有期貨上市品種的1-12個月,其中一年以后的合約將掛季月合約。
分析人士表示,原油期貨的初步方案設計令人振奮,一方面作為國際市場上最為重要的大宗商品交易品種,原油期貨終于提上議事日程,而另一方面,合約方案的設計多處顯示出國際化的“基因”。“首先是計價和結算貨幣突破了現有人民幣主導的格局,美元列入考慮行列,這意味著未來期貨市場在引入國際投資者的同時,也將會更為開放,其次以中質含硫原油作為標準品,意味著全球可供交割的油種也較多,也有助于活躍市場。”有業內人士稱。
在眾多分析人士看來,從現有公布的合約設計細節來看,原油期貨的設計一開始就被賦予了爭取亞太時區原油定價權的使命。目前全球市場最受關注的兩大定價中心是紐約和倫敦,分別以西德克薩斯輕質原油以及北海輕質低硫原油作為標準品,分別代表了美洲和歐洲時區原油的基準價格,而作為越來越重要的終端消費地,亞洲地區還未形成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原油定價基準。
不過上期所有關人士也強調,目前的方案設計為初步討論方案,合約和規則的最終設計或仍有變動。
業內人士預計,隨著方案逐步敲定,原油期貨上市的進程或將會有所加快。此前發展改革委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中已明確提出,要“穩妥推進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
復旦大學能源經濟與戰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吳力波指出,未來在國內市場適時上市原油期貨,將會有助于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要保障我國石油安全、應對價格風險,必須打破現有的扭曲的國際石油定價體系,參與國際市場‘游戲規則’的制定。而盡快建立我國的石油金融體系,特別是推進原油期貨交易,通過原油期貨市場與國際原油期貨市場形成反饋和牽制,對我國爭奪國際石油市場定價權將有著極端重要的戰略意義。”吳力波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