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煉焦行業協會于近期會同陜西省行業管理部門,共同組織行業專家編制了《半焦(蘭炭)企業焦化準入基本技術條件》,為申請焦化準入的半焦(蘭炭)企業提供技術參考,引導企業嚴格執行焦化行業準入條件,提高裝備、技術和管理水平,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
在工藝和裝備方面要求:2014年4月以前建成的半焦(蘭炭)爐單爐生產能力≥7.5萬噸/年,每組生產能力≥30萬噸/年,企業生產能力≥60萬噸/年;2014年4月以后建設的半焦(蘭炭)爐單爐生產能力≥10萬噸/年,企業生產能力≥100萬噸/年。應同步配套建設煤氣凈化(含脫硫、脫氨)和煤氣利用設施。
此外,還在環保、安全、綜合利用設施兩方面制定了基礎技術條件要求,特別針對備煤、炭化爐、篩焦、煤氣凈化和污水處理、環保監測設施等環節,明確提出了應具備的處理工藝、設施及相應的措施,幫助半焦(蘭炭)企業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新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
據悉,為解決半焦(蘭炭)企業普遍存在的工藝技術水平低、大氣及水污染嚴重等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分別于2008年和2014年發布制定的《焦化行業準入條件》都將半焦(蘭炭)生產納入管理范圍,并從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能源環保等方面嚴格規范其發展。
2008年后建設的半焦(蘭炭)生產企業,按照《焦化行業準入條件》的要求,半焦(蘭炭)生產規模普遍大于等于60萬噸/年;單爐生產能力大于等于7.5萬噸/年,煤氣基本得到了合理利用。但很多企業在工藝裝備和環境保護方面沒有達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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