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科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獲悉,2月6日,該所與貴州京宇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興仁縣人民政府簽訂了《二代煤制乙二醇中試項目合作合同》和《興仁縣年產60萬噸煤制乙二醇項目合作合同》。
此次福建物構所與貴州省黔西南州興仁縣人民政府及貴州京宇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的合作,將整合研究所、政府和企業(yè)的資源優(yōu)勢,以市場為牽引,加快推進福建物構所二代煤制乙二醇技術產業(yè)化進程。簽約會上,福建物構所還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簽訂了“科技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在科研、人才培養(yǎng)、成果轉化等方面開展更加深入的合作。
二代煤制乙二醇技術研發(fā)是福建物構所“一三五”規(guī)劃之突破二——“貴金屬高效利用與替代的新型納米催化材料”部署的重要研發(fā)內容,該技術中試及產業(yè)化合作的正式簽約標志著福建物構所“一三五”規(guī)劃取得重大突破,將繼續(xù)引領國際煤制乙二醇技術的發(fā)展方向。
自2008年以來,在一代煤制乙二醇技術的基礎上,在中科院戰(zhàn)略性先導科技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問題導向項目、973計劃及全所上下的支持下,以姚元根研究員為首的攻關組通力合作,研究開發(fā)出了包含新型高效低成本催化劑與技術、全新工藝技術流程等在內的一整套具有完整知識產權的二代煤制乙二醇技術。相較于一代技術,二代煤制乙二醇技術進一步優(yōu)化了工藝流程,實現了催化劑貴金屬負載量的降低和有毒金屬的替代,催化劑性能和壽命有了較大提升,成本大幅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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