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經信委下發《關于做好2016年度省內電煤銜接工作的通知》,鼓勵發電企業與合法合規生產的煤炭企業簽訂量價齊全的3-5年中長期電煤合作協議,旨在促進山西省煤電企業一體化深度融合發展。
山西省鼓勵電煤企業簽訂3-5年中長期合作協議
《通知》要求,山西省發電企業與煤炭企業要按照自主協商、公平交易的原則,充分發揮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第三方煤炭交易平臺作用,依法簽訂省內電煤交易合同,合同的數量、質量、價格及違約責任等內容應規范完整、真實有效。同時,鼓勵發電企業與合法合規生產的煤炭企業簽訂量價齊全的3-5年中長期電煤合作協議,積極推動山西省內電煤銷售,促進煤電協調發展。
今年6月份,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落實違法違規煤礦煤炭相關治理措施的通知》,提出為促進市場供需平衡和煤炭行業脫困,將建立電煤合同執行與發電量獎懲掛鉤制度,推進煤電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為了保證電煤合同執行與發電量獎懲掛鉤制度執行,通知要求各地經濟運行部門加大對電煤合同簽訂與執行情況的核查力度。
電煤合同掛鉤發電量的同時,煤電雙方中長期合同受到鼓勵。鼓勵發電企業與合法合規生產的煤炭企業簽訂中長期電煤合同,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系。對發電企業與合法合規生產煤炭企業簽訂的量價齊全中長期合同,各地經濟運行部門在差別電量計劃安排上給予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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