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玩文字游戲,抄近道“傍”馳名商標,如此作為的企業竟堂而皇之地去申請商標注冊。日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依據《商標法》作出決定:對第17183445號“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標不予注冊。主要原因為“夭脊新一代”近似于馳名商標“天脊”。
“天脊”商標是我國知名化肥生產企業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注冊的商標,也是化肥行業首批榮獲“中國馳名商標”稱號的知名品牌,“天脊”化肥深受全國億萬農民喜愛和信任。但不久前一家名為“山西天背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正在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標。
天脊集團發現該企業的侵權行為后,積極收集有關證據,找準切入點,從其擬申請的商標侵犯天脊集團在先注冊的名稱權入手,及時申請工商部門制止其不正當競爭行為。
國家商標局經審查認為:被異議商標“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指定使用于第1類“農氮肥;肥料;農業用肥;化學肥料”等商品上。天脊集團引證在先注冊的第679115號“天脊及圖”等商標核定使用于第1類“化學肥料;混合肥料”等相同或類似商品上。雙方商標圖形在構成要素、設計風格、表現形式以及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基本相同,已構成近似,因此異議雙方商標已構成使用于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商標局作出對第17183445號“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
這個事件在全國化肥行業引發了高度關注,也引起了同行的警覺。化肥行業營銷專家鄭利針對這一典型案例指出,“天脊”與“夭脊”相似度極高,這屬于明顯的“傍”名牌企業、“傍”馳名商標的侵權行為。一旦這樣的商標注冊成功,極易誤導農民,將對誠信知名化肥企業造成極大傷害。他呼吁,全國化肥企業一定要密切關注市場銷售動態,增強企業優質產品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一旦發現“假冒”“近似”“打擦邊球”等侵權行為,要立即報告工商部門全力打擊,這不僅是保護企業自身利益,也是在履行社會責任,為億萬農民朋友撐起保護傘。
山西一家大型國有化肥企業的法律顧問段松法指出,國家越來越重視“三農”工作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正在不斷完善,操作性和威懾力也不斷增強。比如《商標法》,加強了對商標權利人的保護,以更加嚴厲的手段打擊商標侵權及“傍”名牌等違法行為,化肥企業發現假冒偽劣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時,一定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凈化市場競爭秩序。
新聞快論
聯起手來嚴打“李鬼”
李鬼似是而非李逵,肥料行業深受“李鬼”之害久矣!國家商標局拒絕“夭脊”商標事件之所以在全國化肥行業引發強烈共鳴和巨大反響,就在于它讓同樣有切膚之痛的知名品牌、領軍企業,著實“出了一口惡氣”“長了面子和信心”。
肥料是最重要的農資產品,確保物美價廉的優質肥料產品送到廣大農戶手中,關乎國家農業生產和糧食安全大計。但如同很多消費品行業一樣,當前國內肥料產品的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有點混亂,亂象之一就是假冒偽劣和“傍”名牌現象屢禁不絕,龍頭肥料企業不堪其擾。經過多年的優勝劣汰,國內肥料產業已確立集中度提升、大企業主導的格局,一些居心不良的企業和商販就打起了這些知名品牌和領軍企業的主意,利用知名企業多年苦心經營形成的品牌效應,起一個和知名品牌極為相似的企業名字,或者制作使用高仿知名品牌產品的包裝,偽裝成知名企業、名牌產品。云天化、新洋豐、開磷集團、六國化工、天脊集團等幾乎所有的知名肥料企業,其品牌都存在被一些小企業直接冒用或打擦邊球“傍靠”的現象。這不僅對農戶造成了損失,也給這些品牌企業帶來不利影響。
針對這些假冒偽劣和“傍”名牌的侵權行為,工商管理部門和正規知名企業持續采取了打擊預防措施,但查處的假冒偽劣肥料坑農害農案件,只是冰山之一角,而且缺少形成極大震懾力的典型執法案例,造成年年打假年年假、舊假未去新假來的局面。知名肥料企業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和辦法,比如設計防偽標識、成立打假專門機構、頻繁打官司等,耗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但即使幾經周折最終打贏了官司,法院對侵權企業一般也只做撤銷“傍”名牌字號處理,并無其他有力的處罰措施,造成企業打假陷入成本高、維權難度大的窘境。
我們期盼管理執法部門和骨干肥料企業通力協作,掀起嚴打“李鬼”雷霆行動,痛擊形形色色的“李鬼”們,讓“清氣滿乾坤”早日變成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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