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加快制造強國建設,推動新能源汽車等產業發展,全面放開一般制造業,擴大新能源汽車等領域開放,以及將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再延長三年。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2017年我國新能源(7.220, -0.05, -0.69%)汽車產銷分別是79.4萬輛和77.7萬輛,同比分別增長53.8%和53.3%。工信部部長苗圩今日在“部長通道”接受記者提問時說,過去的五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取得亮眼的成績。從產業規模上來說,我國已經連續三年位居全球新能源產銷第一大國。截至2017年年底,我國累計推廣的新能源汽車總量超過180萬輛。
他表示,一方面,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技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從動力電池的單體能量密度來說,我國生產的電池去年年底達到的能量密度比2012年底提高了兩倍,每千瓦時的售價也比2012年下降了70%以上。與此同時,我國有很多的電池電機企業現已經成為世界各大汽車公司指定的供應商。另一方面,從產業規模的發展來看,我國在2017年有四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進入了全球前十名。一些電池和電機企業,已經為各大主機廠所配套。新能源客車已出口到世界30多個國家和地區。
此外,在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我國也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到2017年底,我國建成了公用充電樁已經超過70萬個,消費者在新能源汽車方面體會到了更大的方便。苗圩認為,隨著科技術不斷進步,充電設施的不斷完善,新能源汽車未來還會呈現出高速增長態勢。
關于未來如何更好發展新能源汽車,全國兩會汽車界代表委員紛紛提出相關建議。全國人大代表、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技術中心主任談民強認為,創新必須有超前的眼光。
談民強說, 當前,國內汽車行業“強弱分化”的競爭趨勢日益加劇。在新一輪技術革命中,輕量化、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共享化等“五化”相關新技術、新趨勢對自主汽車事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用技術創新為客戶創造快樂汽車生活,堅持精益求精、用心用情地打造優質自主品牌汽車;要提高商品企劃能力,堅定不移集中資源打造明星車型,突出優勢,打造長板;要構建全價值鏈的質量保證體系,持續推動全價值鏈降成本,提高商品競爭力;要結合“五化”趨勢,不斷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持續強化技術儲備,做好前瞻布局等。
全國人大代表、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就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焦點問題,提出了《關于完善新能源相關法規 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建議》。她圍繞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現狀和問題,呼吁從法規、政策層面構建新能源汽車公平競爭與標準統一的市場環境,理順整個新能源汽車生態鏈的發展環境。
王鳳英認為,有礙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不利趨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第一,地方保護依舊存在,設立地方目錄或設定高于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對想進入本地的外地新能源車企設置障礙等現象屢禁不止,使國內新能源汽車大市場的優勢無法發揮,產業環境亟需進一步優化;第二,地方政府在購車環節提供現金補貼的弊病日益顯現,政策的不連續性、不完善性影響了企業的終端經營決策,扭曲了資源配置效率;第三,對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便利性還有待改進,不同充電運營商各自為戰情況仍然存在,用戶難以自建充電樁的問題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為此,王鳳英建議,切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相關精神,清查地方政府設置的不合理的地方準入制度或備案制度,努力構建統一的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研究調整汽車行業稅制結構,逐步提高汽車使用環節和保有環節的稅賦,降低生產和購買環節的稅賦,從根本上改變地方政府對本地企業提供保護的做法;明確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在購車環節提供現金補貼,鼓勵地方政府將購車補貼轉變為使用環節的補貼,如用電補貼、高速公路通行費補貼等,并將補貼直接付給用戶;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專項基金,用于改造老舊小區電力容量不足、布置充電樁產生的工程改建成本等,為充電樁進小區掃清障礙,從而方便更多的消費者選購新能源汽車;地方政府應轉變管理思路,改“替用戶做選擇”為“助用戶做選擇”等。
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董事長曾慶洪認為,雖然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正在快速發展,但仍面臨一些瓶頸和問題,需要引起重視并完善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在他看來,新能源領域存在的問題包括動力電池瓶頸亟待突破、充電設施建設存在不足、停車難等問題需要改善以及政策法規有待梳理統一等。
曾慶洪這次建議,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促進法;優化政策規劃實施、安全性管理、標準化建設和技術合作,突破動力電池技術瓶頸;加強充電設施建設,推進電網升級,鼓勵網絡共享等商業模式創新,突破配套建設瓶頸;賦予新能源汽車路權優待,提升新能源汽車的消費體驗和社會認同。
全國政協委員、北汽集團董事長徐和誼表示,應加快研發先進的充電技術,做好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升級,以及進一步編制、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車場(庫)建設規范、標準等。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董事長尹同躍則建議加速推進商用車的電動化進程,考慮將輕型商用車(N1類)與現有的乘用車雙積分管理辦法(基本為M1類車)相融合為輕型汽車雙積分管理辦法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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