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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第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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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煤炭生產許可證登記內容換發新版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通知》和《關于督促盡快下達煤礦生產能力復核結果核發新版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緊急通知》有關規定,現將截止2008年2月29日已取得新版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名單(第一批)予以公告。
???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今后各地對煤礦頒發、變更煤炭生產許可證,或者延續煤炭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須統一使用新版煤炭生產許可證,原版煤炭生產許可證即行廢止。
??? 本名單不包括正在實施改擴建、技術改造、資源整合的煤礦;不包括前置許可證照已逾期,正在辦理延期手續的煤礦。
??? 各煤礦應嚴格遵守《煤炭法》和《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按照煤炭生產許可證登記能力組織生產,嚴禁超能力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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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取得新版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井)名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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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