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生產標準 鋼鐵行業(高爐煉鐵) |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 Blast furnace |
( HJ/T 427-2008 2008-08-01實施)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保護環境,為鋼鐵行業高爐煉鐵工藝開展清潔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導向,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將清潔生產指標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產品指標、污染物產生控制指標、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鋼鐵行業具有高爐煉鐵生產工藝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和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 |
2008-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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