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印發《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管理辦法》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管理辦法》的通知
工信部科[2010]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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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各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新型工業化發展需求,提高我國工業產品質量水平,依據相關政策和法規,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新型工業化發展,加強工業和信息化系統質量基礎工作,提高我國工業產品質量水平,依據相關產業政策和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是指在工業和信息化系統(以下簡稱工信系統),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核定,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能力居全國領先水平,并在推動產業開發品種、提升質量、創建品牌、改善服務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工業產品質量檢驗與評價技術服務機構。
第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擇優選用、重點扶持的原則,對實驗室進行核定和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地方主管部門)、有關綜合性行業協會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本地區、本行業所屬實驗室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二章? 實驗室基本條件、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四條? 實驗室應具備的條件: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相關規定;
(二)通過國家實驗室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審查;
(三)在相關技術領域,具備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的專業設施條件和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具有較強的專業人員隊伍和產品質量驗證、檢測、分析、評價服務能力;
(四)對促進行業或區域產品質量提升發揮重要作用,并在核心業務領域有較好的業績表現;
(五)得到工業和信息化部或所在地政府部門在產業規劃、發展政策、財政等方面的支持;
(六)建立了按規定要求開展質量檢驗檢測技術服務的管理制度規范。
第五條? 實驗室的工作內容
(一)跟蹤國際先進質量控制技術發展趨勢和技術性貿易政策動向,及時為政府部門提供相關領域技術發展報告和政策性建議;
(二)定期評估國內相關專業領域的產品質量狀況,分析國內外產品技術質量水平和差距,為指導工信系統質量管理和解決重大質
量安全問題提供科學的技術依據;
(三)受各級工業主管部門委托,參與行業質量規劃、法規、政策、標準的研究制定,承擔行業管理的技術檢測、認定、評價等工作(行政許可事項涉及的檢測業務按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
(四)代表行業開展相關領域產品質量控制與技術評價國際合作與交流;
(五)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質量培訓,推廣先進質量控制方法,為企業提供產品全壽命周期的質量檢測、評價、分析、驗證等服務;
(六)承擔地方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委托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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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條 申請核定的實驗室(簡稱“申請機構”)由地方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審查推薦。中央管理企業集團和部直屬單位,可直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報。
第七條? 實驗室核定程序
(一)申請機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業和信息化部產品質量控制與技術評價實驗室申報表》(見附件一);
2、國家實驗室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相關資質證明;
3、申請機構基本情況介紹;
4、申請機構核心業務及主要業績事例;
5、其他有關能力證明。
(二)資料審查
地方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應對申請機構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推薦意見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能力評定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專家技術委員會,根據申請材料和相關信息對申請機構能力進行評定,必要時可進行實地考察,提出評定意見。
(四)審查批復
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專家技術委員會的評定意見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并具有能力優勢的申請機構,正式核定為“工業(產品門類)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
第八條? 實驗室名錄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公布。
第四章? 實驗室的管理
第九條? 實驗室應當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按照產業發展方向和企業服務需求,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并自覺接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地方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的指導。
第十條? 實驗室應以國家實驗室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授權名稱對外開展檢驗檢測業務,不得以實驗室名稱對外出具產品檢驗檢測報告。
第十一條? 實驗室應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地方主管部門提交上年度業務發展報告和產品質量狀況分析報告。
第十二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地方主管部門,在產業規劃及專項資金安排方面,對實驗室予以重點扶持,并逐步將其納入工業和信息化經濟運行監測體系。
第十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實驗室的核定每三年確認一次。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實驗室發布公告予以撤銷。
被公告撤消的實驗室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第十四條? 實驗室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次給予書面警告、通報直至發布公告撤銷的處理:
(一)以核定的實驗室名義對外出具檢驗檢測報告的;
(二)接受可能對其檢驗公正性產生影響的資助的;
(三)從事可能影響公正性的產品開發、生產,或參與其檢驗的產品經營活動的;
(四)因弄虛作假、檢驗或評估結果嚴重失實、牟取不正當商業利益,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社會不良影響的;
(五)違反國家保密規定,泄露、竊取企業技術秘密,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未經批準,以核定的實驗室名義參與社會組織的商業活動,或擅自對外披露委托任務信息,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六)不按規定上報年度業務發展報告和產品質量狀況分析報告,或不能按規定要求完成委托任務的;
(七)未盡對實驗室自身人員管理職責的;
(八)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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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組織制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申報表(下載)
附件一
??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申報表
申報機構名稱: ????????????? ??????????(蓋章)
地址及郵編:???????????????????????????????????????????
申報方負責人:????????????????????????????????????????????
???????????????????????????????????????????????
申報聯系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年???月?? 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印制
申報方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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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申報實驗室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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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 |
???????? 省 ?????????市(區) | ||||||
主營服務所屬行業 |
□電子信息?? □機械行業??? □輕工行業??? □建材行業 □汽車行業 ??□石化行業??? □紡織行業??? □有色金屬行業 □焦化行業?? □鋼鐵行業??? □船舶行業??? □食品藥品行業 □其他行業(請注明????????????? ) | ||||||
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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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設備情況 |
試驗場地(平方米) |
恒溫面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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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臺套) |
設備資產原值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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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 情況 |
職工總數(人) |
? |
技術人員總數(人) |
? | |||
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數(人) |
? |
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數(人) |
? | ||||
資質情況 |
通過認可或認證的證書號和證書頒發機構: | ||||||
近三年主要經濟指標 | |||||||
??????? 年 |
?????? 年 |
?????? 年 | |||||
主營業務收入(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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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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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術服務規模與技術水平 | |||||||
主要技術服務名稱 |
近一年的服務收入(萬元) |
近一年服務企事業單位數量(個) |
技術水平 | ||||
質量控制與技術評價服務能力和創新能力情況?
服務于企事業單位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情況 | ||
平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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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國家及省級質量檢測或技術評價機構 | ||
國家級質量檢測或技術評價機構名稱 |
省級質量檢測或技術評價機構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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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主要科研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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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術及創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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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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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設施情況 |
技術人才隊伍及培養情況 |
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工作開展情況以及為企事業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和支撐的實例情況
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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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企事業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和支撐的實例(三個) |
企事業單位確認情況 |
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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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表附件(另頁) |
附件1? 申請單位的法人資質證明(復印件) 附件2? 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由符合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 附件3? 通過國家實驗室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證書及項目附表(復印件) 附件4? 工作方案和發展規劃報告 附件5? 工作方案和發展規劃論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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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
年?? 月?? 日???? [章] |
工業和信息化部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專家委員會評審意見 |
年?? 月?? 日???? [章] |
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意見 |
? 年?? 月?? 日???? [章]? |
附件二
工業和信息化部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申報表
填表說明
1、擬申報實驗室名稱的填寫格式為:工業(產品門類)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所在地區”填寫地市級以上中心城市名稱,注明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
2、申報表中除指定年份外,所有指標要求填寫上年度的數據。有關統計數據參照《工業和信息產業統計報表制度》的有關要求填寫。
3、“主要技術服務規模與技術水平”中的“技術水平”欄按照“國際領先水平、國際先進水平、國際同等水平和國內領先水平、國內先進水平、國內同等水平”六個等級填寫。
4、“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指為企業提供共性技術服務、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和質量改進支持、軟硬件測試驗證環境的平臺。若未建有,需標明“無”。
5、“國家級/省級質量檢測或技術評價機構”是指經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質監局、國家認監委、原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系統、信息產業部(省、自治區、直轄市信息產業廳)批準或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質量檢測中心(檢測站)、檢測實驗室。
6、“近幾年主要科研成果”指在質量檢測、試驗、分析、評價、改進等領域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填補了國內外空白的成果,應附獲獎證書或成果鑒定證書復印件。
7、“儀器設備設施情況”指檢測環境條件設施、儀器、設備、檢測工具和軟件等。
8、“技術人才隊伍及培養情況”指在產品質量檢測、驗證、試驗、分析、評價、改進等方面的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情況,高水平學術帶頭人培養情況,以及人才培養機制情況。
以上“儀器設備設施情況”和“技術人才隊伍及培養情況”部分如內容較多可另附說明。
9、“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工作開展情況”指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為企事業單位和有關政府部門開展的產品質量檢測、驗證、試驗、分析、評價、改進等工作情況。
10、“為企事業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和支撐的實例”指為企事業單位提供產品質量檢測、驗證、試驗、分析、評價、改進等工作的比較重大的具體實例,應包括企事業單位名稱、服務支撐工作的內容和時間、企事業單位在得到服務支撐工作前后的效益效果對比等內容。必須提供三個不同的實例。
“企事業單位確認情況”指企事業單位對實例所描述的內容是否確認屬實。
11、“工作方案和發展規劃要點”指工作方案中制定的工作內容、組織機構和職責安排、工作計劃、工作重點(概要)情況以及發展規劃中制定的發展目標、發展思路、發展重點(概要)情況。
12、“工作方案和發展規劃論證報告”由省級以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組織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