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重新公布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的公告》(總局2011年第42號公告) |
2011年第42號
關于重新公布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和 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特種設備設計文件 鑒定機構名單的公告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管理與監督規則》,國家質檢總局先后公布了一批從事特種設備鑒定評審和設計文件鑒定的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現對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及其承擔的項目予以調整補充并重新公告(名單見附件1、2、3)。 自公告之日起,各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項目開展相應工作。原公布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及其承擔項目的文件自即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名單(國家質檢總局委托) 2.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名單(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委托) 3. 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名單(國家質檢總局授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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