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公布了關于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新《條例》對境外機構進入原油期貨、銀行進入國債期貨取消了限制,同時規定縣級政府有責任取締非法期貨場所。
業內人士稱,此次新條例核心一是為中國期市國際化和新品種的推出鋪路,二是鞏固此前國務院掀起的“清理整頓非法交易所”工作的成果。
為原油、國債期貨鋪路
在業內看來,此次新條例最大亮點是為原油和國債期貨的推出進一步掃清了法律障礙。《條例》規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從事特定品種的期貨交易。
證監會人士介紹,這是為適應推出原油期貨的需要,為境外投資者直接進入期貨交易所進行原油期貨交易預留了空間。
今年1月,溫家寶總理提出,要穩妥推出原油等期貨品種。
“原先條例規定的是一個不開放的市場,但中國商品期市已經是全球第一了,期貨國際定價的功能卻不能發揮,原油期貨剛好是個國際化程度比較高、而且又有戰略意義和現實迫切需要的品種,是個突破口。”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稱。
他認為,原油期貨可能采取美元定價、結算,需要有實力較強的境外投資者直接進入交易所交易,以擴大交易規模,提高我國原油期貨交易的國際化程度。
此外,修改后的條例刪去了禁止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參與期貨交易的規定,證監會人士稱這是為了商業銀行也能夠依法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國債現貨最大的持有者是商業銀行,國債期貨也是為了對利率實現定價,所以必須通過這樣的規定掃清障礙。”胡俞越稱。
變相期貨成歷史
修改后的條例首次明確了“期貨交易”的定義,刪去了“變相”期貨交易的規定。
《條例》稱,凡屬期貨交易定義范圍內的交易活動均可依法認定為期貨交易,未經依法批準的即為非法期貨交易活動,可不再對變相期貨交易另作規定。
證監會解釋,原條例規定容易被規避。對此,監管層對“期貨交易”作出了明確界定。
而在業內看來,這是對從去年11月起國務院清理整頓非法交易所成果的鞏固。
“清晰的定義讓監管更加方便,變相期貨從此成歷史,一些非法機構就再也不能打擦邊球了。”新湖期貨研究所副所長李強稱。
- 看點
監管責任下放到縣
此次新條例把對非法期貨的監管責任下放到了縣級政府的規定也引起業內關注。
“以前非法期貨交易所大都有政府支持,所以才會遍地開花,也難以監管、取締。而現在把監管責任明確到地方政府之后,實際上給他們上了一道緊箍咒。”李強稱。
不過,這一條例也引起了業界的爭議。胡俞越認為,這是個“半吊子”規定。“一些地方會不會監守自盜、責任也意味著權力,自己管自己能管得住么,這個擔憂不能排除。”李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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