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商務部官方網站公布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企業進口允許量申領條件、分配依據和申請程序,2011年不僅進口允許量增加15%,而且企業申請進口的門檻降低。
降低的門檻包括,申請企業提供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證明材料,僅涉及海關和稅務,不再需要外匯證明;2009年獲得成品油(燃料油)進口允許量企業的完成情況以海關統計為準,不再需要企業提供包括進口報關單復印件或進口環節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或進口外匯核銷單復印件等證明進口實績的材料等。
據悉,今年我國燃料油進口不佳,因為需要交納高達812元/噸的消費稅,使得燃料油進口在很多時候不劃算。不過,記者采訪了解到,一些地方民營煉化企業欲積極申請燃料油進口權。
此外,商務部同時公布了2011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總量,比2010年的2530萬噸增加380萬噸到291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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