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濱海新區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獲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對此前《國務院關于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方案的批復》中,涉及的東疆保稅港區國際航運稅收政策試點全面執行。東疆保稅港區在國際航運稅收政策方面,與國際自由貿易港區通行慣例開始全面實質性接軌。
據了解,通知要求,對注冊在東疆保稅港區內的航運企業從事海上國際航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注冊在東疆保稅港區內的倉儲、物流等服務企業從事貨物運輸、倉儲、裝卸搬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注冊在天津的保險企業從事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三項免稅政策的實施將有利于加快天津國際航運業中游和上游產業的發展,促進東疆保稅港區現代航運物流業發展,加快東疆國際中轉和國際貿易功能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