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訊,繼6月份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深圳經濟特區技術規范整合精簡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后,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再次發布了關于廢止一批地方性技術規范的通知,決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廢止車用汽油清凈劑等13項特區技術規范。
將正式廢止的13項地方標準涉及清凈劑、鞋襪、行政事務、中藥等類別。分別是SZJG 10-2004車用汽油清凈劑及其1號修改單、SZJG 12-2007含清凈劑車用汽油、SZJG 13-2007含清凈劑車用柴油、SZJG 25-2007車用汽油中特定清凈劑添加量判定、SZJG 12-2010含清凈劑車用汽油、SZJG 13-2010含清凈劑車用柴油、SZJG 40-2011液化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技術規則、SZJG 14-2005學生飲用奶、SZJG 17-2006中小學學生鞋、SZJG 18-2006中小學學生襪、SZJG 26—2007行政審批事項業務編碼規則、SZJG 38.1-2011中藥飲片與中藥方劑編碼規則第1部分中藥飲片、SZJG 38.2-2011中藥飲片與中藥方劑編碼規則第2部分中藥方劑范。
據了解,與此前擬廢止的14項地方標準比較,僅有SZJG 25-2007車用汽油中特定清凈劑添加量判定該項地方標準未被列入正式廢止的地方標準名單中,其他將被正式廢止。
從擬整合精簡一批地方標準到如今的正式廢止過時或不能適應現有產業發展、與現有國家標準相矛盾的技術規范,表明了深圳正在逐漸深化標準工作改革,將強制性標準嚴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滿足社會經濟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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