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中國石油流通協會在北京發布了2020年中國石油流通行業年度十大新聞。
“中國石油流通年度十大新聞”評選始于2018年12月底起,每年底開展評選活動,并于次年初予以發布。此次是協會第三次發布行業年度十大新聞。新聞初選范圍是從中國石油流通行業年度大事記中,挑選30項重要新聞作為候選,包括當年石油流通國家政策、行業重大事件、重要企業影響力等。經過中國石油流通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投票評審,從30項候選新聞中根據得票最高的十項,最終評選出中國石油流通行業年度十大新聞。
2020年中國石油流通行業年度十大新聞
1.國際原油期貨歷史上首次收于負值
4月20日,紐約商品交易所WTI原油5月期貨期滿了結,結算價最終報收每桶-37.63美元,為國際原油期貨歷史上首次收于負值。但國內成品油已經到達了地板價,即國內成品油價格的調控下限,此次不隨國際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調整。
2. 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9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包括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決定下放審批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包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
3.廢止兩個辦法
7月1日,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國務院有關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務部對相關規章進行了清理,施行13年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和《原油市場管理辦法》適時廢止。
4.管網集團全面接管油氣管道
9月30日,國家管網集團舉行油氣管網資產交割暨運營交接簽字儀式。按照此前協商結果,國家管網集團與“三桶油”、中國誠通、中國國新、社保基金會、中保投基金、中投國際、絲路基金共同簽署的資產交易協議和增資擴股協議將于當日24時正式生效,國家管網集團將全面接管原分屬于三大石油公司的相關油氣管道基礎設施資產(業務)及人員,正式并網運營。
5.RCEP協定
11月15日,15國領導人會議,通過了《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該協定的簽署對柴油、燃料油等成品油及相關原料等進出口會產生較大的促進作用,給國內石油流通行業帶來巨大商機。
6.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
12月31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對石油流通行業未來綠色、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7.高質量發展意見
4月17日,商務部等10部門起草了《關于促進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并向公眾征求意見。此意見稿從法律法規、規劃布局、管理服務、保障供應等多方面指導石油流通行業“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石油流通行業高質量發展。
8. 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
3月31日,國務院批復同意《關于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適度開展成品油出口業務,允許浙江自貿試驗區內現有符合條件的煉化一體化企業開展副產的成品油非國營貿易出口先行先試,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數量。
9.浙石化成品油出口資質
7月7日,商務部下發加急批復,賦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非國營貿易出口資格。浙石化成為繼2016年取消民營企業出口資格以后,首家獲得成品油出口資質的民營煉廠。7月9日,商務部印發《關于同意賦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非國營貿易出口資格的批復》。
10.限硫令
1月1日,國際海事組織《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硫限制令,開始生效。船用燃油中的硫含量標準由3.5%m/m降低至0.5%m/m。國家交通運輸部海事局《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開始實施。 (高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