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做好工作,首先還是發展問題,而核電發展應該是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能源供給側改革的重要途徑。”3月4日上午的政協會議分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賀禹“三句話不離老本行”。
說到國家能源結構調整,不得不提中國2016年簽署的《巴黎協定》。我們向世界做出鄭重承諾,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雖然去年我國用碳量有所下降,但總體還在上升,這不免讓賀禹有些著急。
“這些事情看起來遙遠,但實際上和我們現在的工作直接相關。”賀禹說,“如果到2020年,我們還一天到晚著急霧霾的事兒,我們小康的水平是打折扣的。所以清潔能源的發展,應當是2017年的一項重點工作。”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中占比15%的比重目標,已經寫入我國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然而,近期出現的棄風、棄水、棄光乃至棄核等一系列問題,也讓委員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去年我們整個國家棄核達到430億度電,這是嚴重的浪費。”賀禹在發言中提到,火電不發電還可以節省煤炭,但核電燃料一旦安裝,即使不用也要在一定時間內取出來進行處理,否則“這是浪費資源,對經濟、社會也是個損失”。“核電既然已經建了,就要最大效能地發揮它的作用。”賀禹說。
賀禹談的問題,讓多位委員打開了話匣子。全國政協委員陸桂華不禁插話,水利發電面臨著與核能類似的狀況,“電價很低,還發不了電”,棄水現象也讓水利發電領域的專家一籌莫展。討論中有委員指出,四川省發的電想輸送至浙江、江蘇,但因為當地會考慮照顧本地電廠的效益,所以并不會被全部接收。也有委員指出,應該打破這種以省為單位的電力發展格局,實現全國層面的電力平衡,并優先考慮消納包括風、光、水、核電等清潔能源,之后再消納非清潔能源。
此前,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劉吉臻在接受《中國科學報》采訪時也曾表示,“未來某一天,我們煤炭、電力消費走上一個更低的總量,是一個合理的事情,是我們應該接受的一個事情,這才好。”
一個有關清潔能源的話題,成為場外委員討論的熱點,也引發了會場討論的小高潮,可見提高清潔能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占比,是很多委員共同關心的話題,自然這也是國家能源結構調整的方向。
但賀禹也在發言中強調,這樣的調整應該朝著“供給側改革”的方向邁進,畢竟“國家投入這么多,建了清潔能源,卻不能發揮它的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涉及到不同類型能源間的博弈,也面臨地方保護的難題,能源結構調整如何解局?全國政協委員周建平在討論中提出的建議值得思考,“應該推動有關清潔能源使用的立法”。委員們紛紛對這一建議點頭表示認可?;蛟S只有法律的保護,才能為清潔能源的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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