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源頭,嚴格實行準入許可制度。充分論證項目環境風險,先后拒絕投資總額達20億元因環保和安全不符合要求的項目落戶園區。二是科學布局,切實降低環境安全風險等級。將產品關聯、原料互供的企業及項目布局在同一區域,確保裝置之間的安全、衛生防護距離。三是加強管理,貫徹落實“三同時”制度。對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一律不準入園;對未獲得環境影響批準書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對未按照環境影響批準書同步建設環境保護設施的項目,一律不準投料生產,確保了園區各類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執行率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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