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 (記者胡璐、王立彬)2017年國土資源部加快轉變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管方式,將年檢制度改革為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國應公示礦業權96124個,實際公示88546個,公示率為92.1%。
這是記者1日在國土資源部召開的2017年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情況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
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司司長鞠建華介紹說,實施這項信息公示制度,是國土資源部門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改革舉措。通過建設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數據采集、管理和共享。同時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設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制度,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并在礦業權審批登記、專項資金審批、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實施信息公示制度,其核心是突出‘信用’在礦產資源監管中的基礎性作用,從主要依靠礦業權行政審批進行監管,轉向更多依靠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來監管。”鞠建華說。
鞠建華說,此次信息公示還將無故不按照規定填報公示的、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履行法定義務不到位的礦業權列入異常名錄。截至2017年底,全國共有6695個礦業權被列入異常名錄,約占礦業權總數的7%,涉及礦業權人3531個。其中,未按規定公示信息的6005個、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153個、履行法定義務不到位的537個。
鞠建華表示,2018年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將持續深入推進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制度,嚴格礦業權人異常名錄移入和移出管理,及時將結果公開,強化信用管理。與此同時,還將推動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建設,實現綜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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