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消息: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規劃環評已取得進展,全省89個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與工業園區以及港口、高速公路均完成規劃環評。
環評是從決策源頭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重要法律制度。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有關政府部門規劃要通過環評才能審批。2006年底,省人大常委會專門就我省貫徹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律法規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行評議,促進我省規劃環評工作踏上良性發展之路。到目前為止,全省89個省級以上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全部完成規劃環評工作。重點行業和領域規劃環評工作進展順利,完成港口、高速公路網、國家煤炭基地、煤化工基地的規劃環評,馬鋼“十一五”結構調整及“十二五”規劃環評、合肥市軌道交通規劃環評分別通過環保部審查。蕪湖市域空間利用規劃環評報告已經報送環保部待審查,合肥市城市總體規劃環評工作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