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江蘇省連云港市的一個排污口,大量的化工廢水被排入大海。 (盧廣 攝)
在今年全國兩會前夕,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公布了一份名為《關于加強陸海統籌,進一步推進海洋環境保護的建議》的報告。報告對我國海洋環境所面臨的壓力和風險表示了擔憂。
現狀 : 沿海均為經濟大省
2010年4月,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成立調研組,就進一步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實現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問題開展了調研。調研組首先聽取了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和國家海洋局等部門的情況介紹。8月,調研組赴廣東、遼寧進行實地考察,重點了解廣州、珠海、湛江、錦州、盤錦、營口、大連等市的海洋保護區、入海河口、重點排污口、淺海石油開發作業區、臨港產業基地、港口等海洋環境保護和船舶污染防治情況。調研組還多次召開座談會,與省市有關部門交流情況、交換意見。
今年全國兩會前夕,調研報告對外公布。報告顯示,我國海洋經濟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2009年我國海洋生產總值3.18萬億元,同比增長8.6%,占沿海地區生產總值的15.5%。以廣東和遼寧為例,2009年廣東省海洋經濟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已由1999年的7.2%上升到17.4%。珠三角地區2003年到2009年海洋生產總值增加了2倍多,年均增長率達20.9%。而遼寧省在沿海經濟帶開發開放上升為國家戰略后,海洋經濟總量持續擴大,已形成海洋化工業和海洋油氣業等6大海洋產業。2009年,遼寧省海洋生產總值2569.42億元,同比增長23.9%。
據了解,山東是發展海洋化工產業的佼佼者。“十一五”期間,山東青島海洋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5%以上。其中,海洋新材料產業呈現規模化發展。膠南明月集團已成為世界最大的海藻加工生產基地,主導產品海藻酸鈉年產量達1萬噸,位居世界同行業之首;海洋化工研究院已建成總體配套的艦船涂料研制生產線,具有年產水性涂料1.5萬噸的能力,成為我國較大的艦船涂料及功能材料科研生產基地。2009年,山東煙臺以海洋化工為代表的新興海洋產業實現產值75.4億元,同比增長16%。臨海的萊州銀海化工產業園區現已發展鹽化工企業近50家,初步形成了鹽、堿、溴等多鏈條化工產業鏈條,園區年產優質大粒鹽400萬噸以上;海陽行村化工園區已集聚了煙臺協力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7個投資過千萬元的藻類加工企業,推動了海洋化工業的迅速發展。
風險 : 排滿了石化大項目
這份報告的主要內容,是海洋產業所伴生的海洋環境問題。調研組共總結出3個問題:
第一,重化工產業集中布局,海洋環境風險逐漸加大。調研組發現,我國海洋環境基本形勢依然嚴峻,近岸海域環境污染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善。而在當前,沿海地區正面臨新一輪海洋開發熱潮,冶金、煉化、港口等重化工產業在海岸帶布局集中,海洋環境壓力和風險不斷增加,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更加復雜。
據了解,從2003年開始,我國重化工業布局在沿海地區已經成普遍趨勢,各地重化工業比重占規模以上工業的70%左右。從北向南1.8萬千米海岸線上,大碼頭、大化工在許多省市到處落腳。在廣東省,惠州—廣州—珠海—茂名—湛江一線以臨港開發區為載體的沿海石化產業帶正在形成;在長三角,工業園建設重點已轉向重化工園區建設,從南京到上海的長江沿岸擺放了8個大型的臨港化工區,杭州灣也正向石化工業區的目標大步邁進;在北方的環渤海地區,倚仗老工業基地的優勢,天津等地的臨港工業發展得更是如火如荼,天津塘沽臨港工業區提出打造具有世界級規模、現代化水平、國際競爭優勢和可持續發展潛力的國家級石化基地和工業園區;在東北,大連則全面提升石化、重型機械等支柱產業,準備構建以大連為中心的遼寧臨港工業帶。
第二,海洋發展規劃不夠完善,沒有體現可持續發展。調研組認為,近年來陸續獲批的沿海開發區較多,但在國家層面統籌規劃發展尚需加強。重點海域可持續發展規劃相對落后,開發布局不盡合理。部分地區不顧海域自然屬性盲目上項目,海洋開發缺乏總體規劃,重點海域可持續發展規劃相對落后,用海秩序出現混亂,降低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記者搜索了一遍沿海各省市的發展規劃,“大力發展重化工業”已成為主旋律。河北省將石化列入7大工業主導產業;遼寧省把加快建設高加工度的石化和先進裝備制造業、冶金等原材料工業基地,作為振興老工業區的主要任務;江蘇省已基本形成包括石化、冶金在內的5大支柱產業;2008年,山東省重化工業占到規模以上工業的2/3;福建省石化業已成為3大工業經濟支柱之一;上海市將石化產業提升到6大支柱產業之一;廣東省通過大力發展鋼鐵、石化、裝備工業等重化工業,作為保持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浙江省的化學制品制造業也位列7大工業支柱產業之中;廣西壯族自治區提出重點打造有色金屬、冶金、石化等7大支柱產業;天津的6大支柱產業中也包括了冶金和化工業。這些省市產業發展規劃在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上高度趨同,有可能導致重復建設、無序競爭。
第三,海洋環境管理在應急處理和責任監管方面存在漏洞。調研組指出,隨著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和海洋運輸業的快速發展,海洋石油平臺、管線和船舶污染防治形勢嚴峻。而我國海洋應急管理水平不高,應急演習及應急處置救助能力比較缺乏。而且由于海洋環境的多頭管理和各級海洋環境保護部門的隸屬關系不同,海洋環境分級監管責任制度落實不夠,甚至出現利用政策漏洞逃避監管的現象。
以油污染為例。我國海上各種溢油事故每年約發生500起。沿海地區海水含油量已超過國家規定的海水水質標準2~8倍,海洋石油污染十分嚴重。從去年大連“7·16”爆炸事故,到本月中旬澳門海域油船相撞導致柴油泄漏,為了讓污染范圍縮至最小、損失降至最低,海洋應急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然而,根據職能分工,油田開發造成的原油污染由海洋局負責,過往船只及沉船造成的污染由海事部門負責,陸源造成的污染由環保部門負責……多個部門交叉管理,反而容易給污染源排查和事件處置帶來混亂。
去年2月,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中一批化工項目集中開工。(劉向陽 攝)
對策 : 增長慢下來環保緊起來
在已定的發展大方向下,怎樣才能走出一條合理、可持續的海洋經濟之路?
調研組建議要優化產業布局,推進海洋環境保護規劃。特別是對高耗能、高污染、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的重化工業,應統籌沿海布局,嚴格項目環保準入門檻,控制過快增長。
首先,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統籌開展對海洋主體功能區的研究,將海洋功能區劃與海洋區域發展整體協調起來,防止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發展經濟。
其次,科學規劃,改善分散用海過多的局面,促進集約用海。要像保護耕地一樣,對生態敏感的海岸帶和現階段不開發的海岸帶劃出紅線保護起來,留給子孫后代。
第三,做好“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規劃等海洋環境保護的專項規劃,特別是幾大河流出海口的重點流域的相關規劃,將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環境保護納入國家宏觀調控的內容。
調研組在調研報告中明確提出,在國家整體戰略層面上,建立健全具有決策功能、常設性的應急管理綜合協調機構和裝備精良的地方應急中心。要建立由中央統一領導、多部門合作、社會各界參與、地方政府屬地管理為主的海洋統一應急管理體制。明確規定演習頻率和每年演習的時間,加強應急演習的針對性。同時,要加強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的國際合作,構建區域環境應急體系,為解決海上環境爭端奠定基礎。
國家戰略石油儲備基地基本都是在沿海沿江分布。這些基地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十分重要。圖為消防官兵在浙江岙山國家石油儲備基地進行油罐及輸油管道火災滅火演練。(花志強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