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10日通過了一項旨在加強電池和廢舊電池管理的新法規。該法規將規范電池從生產到回收和再利用的整個生命周期,并確保其安全、可持續和具有競爭力。
歐盟理事會在當天發布的一份新聞公報中說,新規將適用于所有電池,包括廢舊便攜式電池、電動車電池、工業電池等,旨在通過監管電池的整個生命周期來促進循環經濟。新規因此規定了報廢要求,包括廢舊電池收集目標和義務、材料回收目標等,例如廢舊電池中鋰回收率到2027年年底達到50%,到2031年年底達到80%。
西班牙生態轉型大臣特雷莎·里韋拉在公報中說,電池是脫碳進程和歐盟向零排放運輸模式轉變的關鍵。與此同時,廢電池中含有許多寶貴的資源,必須重復利用這些關鍵原材料。她表示,新規將提升歐洲工業的競爭力,確保新電池的可持續性,并為綠色轉型做出貢獻。
該法規將由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簽署,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2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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