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委員會同農業部等10部委局日前聯合下發的《全國農業標準2003年-2005年發展計劃》,提出運用世貿規則和國際通行做法,加快我國農業標準的制修訂速度,以期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農業標準體系。
伴隨著農業現代化過程,化肥、農藥、殺蟲劑、除草劑等在農業生產中被大量使用,而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也使得工業“三廢”對農業生產和農作物生長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不少地方的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中農藥、獸藥、有害重金屬殘留過高,不僅影響了農產品質量,也嚴重影響了人體健康,更使得我國農產品的出口在國外“綠色壁壘”面前屢屢受阻。因此,盡快建立健全統一、權威、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對農產品質量進行規范管理和檢測監督日漸迫切。
體系尚待完善
近幾年,國家大力提倡實施從農業生產的種子、種畜、種苗到整個栽培、養殖過程,從收購、加工到包裝、儲運,直至生產基地環境的全過程的標準化生產和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
但是,相對于保障農業標準化生產的高效運行,由于我國標準化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農業標準體系的建設和發展中缺乏系統性、協調性和統一性。國家標準委研究人員徐長興指出,這突出表現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交叉重復,技術指標要求不一;產品標準和檢測方法不配套;標準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差;適應加工的農產品和優勢特色農產品質量標準不完善;農產品保鮮、貯藏、運輸標準數量不足;農產品生產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質量控制技術標準空缺;食品添加劑、重金屬、農藥、獸藥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標準與國際標準不接軌等。僅以標齡為例,我國農業標準標齡過長,10年以上的國家標準占37.7%,5至10年的國家標準占33.4%。按照規定,我國國家標準一般5年為一復審期,如此算來,我國國家農業標準中,70%以上超過復審期。
為了盡快建立統一、權威,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適應農業產業化發展需要和國際市場變化,國家標準委已提出,對現行農產品質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進行全面清理,加快采用國際標準步伐。今年11月,國家標準委將按保留標準、修改標準、修訂標準和廢止標準統一公告清理結果,未列入公告的標準將被視為廢止標準。
沖破技術壁壘
去年3月,浙江出口的西蘭花被進口國拒之門外;5月,出口到歐盟的蜂蜜因“抗生素超標”遭到“封殺”。此外,我國出口的茶葉、雞腿等產品,也屢因不符合進口國標準而遭拒收……
據了解,歐美等國家的農產品進口標準設定越來越嚴格。以日本為例,其對進口雞肉和蔬菜的檢測有40多項,對大米的檢測更是多達114項。再以歐盟為例,其宣布茶葉禁止使用的農藥從舊標準的29種增加到了新標準的62種,部分農藥標準甚至比原標準提高了100倍以上;其提出蜂蜜中的氯霉素不能超過0.1個PPB,也就是說,10萬噸蜂蜜里不能含有1克氯霉素。而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相比,存在著很大差距。有數據顯示,目前,僅在農藥殘留限量指標上,國際食品法典(CAC)有2572項,歐盟有22289項,美國有8669項,日本有9052項,而我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只有484項,僅占CAC的18.8%,歐盟的2.2%,美國的5.6%,日本的5.3%。
國家標準委主任李忠海指出,產品出口時是按國際標準或進口國標準來檢測的,加快采用國際標準步伐,盡快提高標準水平,用嚴格的標準化生產控制農產品生產全過程,以適應國際貿易的需要,沖破國外技術壁壘,是提高我國農業生產水平和農產品質量、應對入世挑戰的有效途徑。
加快接軌步伐
《全國農業標準2003年-2005年發展計劃》提出,到2005年,我國農業標準采用國際標準的比率將力爭從目前的20%提高到50%以上;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2880項;制(修)訂地方標準9000余項;農業新技術成果標準轉化率有較大幅度提高。
據了解,該計劃是在研究CAC、國際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等國際組織和地區組織,以及部分我國農產品主要出口國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現行農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提出的,包括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主的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涉及轉基因產品在內的農產品、林產品及其初加工制品、農機器具、農業設施和環境建設。具體項目包括產品質量標準、技術規程、方法標準和基礎標準等。其目的在于,圍繞我國農業主導產品,以市場為導向,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重點,運用WTO規則和國際通行做法,加快我國農業標準的制(修)訂速度,建立結構合理、層次分明、重點突出、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業標準化體系。
按照該《計劃》,我國農業標準采用國際標準的重點是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有害物質殘留限量標準和相應檢測方法標準。此外,有關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產地環境要求、加工技術規范等,也在《計劃》之列。目前國家質檢總局正在加緊制訂“無公害茶葉”、“無公害蛋與蛋制品”、“無公害乳與乳制品”、“無公害蜂產品”、“無公害食用菌”等10項國家標準,待發布后,將依據這些標準對無公害農產品進行安全認證和監督管理。
據《中國石油商務網》
伴隨著農業現代化過程,化肥、農藥、殺蟲劑、除草劑等在農業生產中被大量使用,而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也使得工業“三廢”對農業生產和農作物生長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不少地方的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中農藥、獸藥、有害重金屬殘留過高,不僅影響了農產品質量,也嚴重影響了人體健康,更使得我國農產品的出口在國外“綠色壁壘”面前屢屢受阻。因此,盡快建立健全統一、權威、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對農產品質量進行規范管理和檢測監督日漸迫切。
體系尚待完善
近幾年,國家大力提倡實施從農業生產的種子、種畜、種苗到整個栽培、養殖過程,從收購、加工到包裝、儲運,直至生產基地環境的全過程的標準化生產和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
但是,相對于保障農業標準化生產的高效運行,由于我國標準化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農業標準體系的建設和發展中缺乏系統性、協調性和統一性。國家標準委研究人員徐長興指出,這突出表現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交叉重復,技術指標要求不一;產品標準和檢測方法不配套;標準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差;適應加工的農產品和優勢特色農產品質量標準不完善;農產品保鮮、貯藏、運輸標準數量不足;農產品生產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質量控制技術標準空缺;食品添加劑、重金屬、農藥、獸藥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標準與國際標準不接軌等。僅以標齡為例,我國農業標準標齡過長,10年以上的國家標準占37.7%,5至10年的國家標準占33.4%。按照規定,我國國家標準一般5年為一復審期,如此算來,我國國家農業標準中,70%以上超過復審期。
為了盡快建立統一、權威,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適應農業產業化發展需要和國際市場變化,國家標準委已提出,對現行農產品質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進行全面清理,加快采用國際標準步伐。今年11月,國家標準委將按保留標準、修改標準、修訂標準和廢止標準統一公告清理結果,未列入公告的標準將被視為廢止標準。
沖破技術壁壘
去年3月,浙江出口的西蘭花被進口國拒之門外;5月,出口到歐盟的蜂蜜因“抗生素超標”遭到“封殺”。此外,我國出口的茶葉、雞腿等產品,也屢因不符合進口國標準而遭拒收……
據了解,歐美等國家的農產品進口標準設定越來越嚴格。以日本為例,其對進口雞肉和蔬菜的檢測有40多項,對大米的檢測更是多達114項。再以歐盟為例,其宣布茶葉禁止使用的農藥從舊標準的29種增加到了新標準的62種,部分農藥標準甚至比原標準提高了100倍以上;其提出蜂蜜中的氯霉素不能超過0.1個PPB,也就是說,10萬噸蜂蜜里不能含有1克氯霉素。而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相比,存在著很大差距。有數據顯示,目前,僅在農藥殘留限量指標上,國際食品法典(CAC)有2572項,歐盟有22289項,美國有8669項,日本有9052項,而我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只有484項,僅占CAC的18.8%,歐盟的2.2%,美國的5.6%,日本的5.3%。
國家標準委主任李忠海指出,產品出口時是按國際標準或進口國標準來檢測的,加快采用國際標準步伐,盡快提高標準水平,用嚴格的標準化生產控制農產品生產全過程,以適應國際貿易的需要,沖破國外技術壁壘,是提高我國農業生產水平和農產品質量、應對入世挑戰的有效途徑。
加快接軌步伐
《全國農業標準2003年-2005年發展計劃》提出,到2005年,我國農業標準采用國際標準的比率將力爭從目前的20%提高到50%以上;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2880項;制(修)訂地方標準9000余項;農業新技術成果標準轉化率有較大幅度提高。
據了解,該計劃是在研究CAC、國際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等國際組織和地區組織,以及部分我國農產品主要出口國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現行農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提出的,包括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主的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涉及轉基因產品在內的農產品、林產品及其初加工制品、農機器具、農業設施和環境建設。具體項目包括產品質量標準、技術規程、方法標準和基礎標準等。其目的在于,圍繞我國農業主導產品,以市場為導向,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重點,運用WTO規則和國際通行做法,加快我國農業標準的制(修)訂速度,建立結構合理、層次分明、重點突出、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業標準化體系。
按照該《計劃》,我國農業標準采用國際標準的重點是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有害物質殘留限量標準和相應檢測方法標準。此外,有關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產地環境要求、加工技術規范等,也在《計劃》之列。目前國家質檢總局正在加緊制訂“無公害茶葉”、“無公害蛋與蛋制品”、“無公害乳與乳制品”、“無公害蜂產品”、“無公害食用菌”等10項國家標準,待發布后,將依據這些標準對無公害農產品進行安全認證和監督管理。
據《中國石油商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