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循環經濟促進法》,這部法律將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委員、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倪岳峰在隨后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部法律的出臺,將有力地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據介紹,該部法律包括6項制度。第一項是循環經濟的規劃制度。循環經濟規劃是國家對循環經濟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進行的安排和部署。第二項是抑制資源浪費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總量控制制度將推動各地和企業按照國家的總體要求,根據本地的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安排產業結構和經濟規模,積極主動地采取各種循環經濟的措施。第三項是循環經濟的評價和考核制度。第四項是以生產者為主的責任延伸制度。傳統上,產品的生產者主要對產品本身的質量承擔責任,而現代生產者的責任已經從單純的生產階段、產品的使用階段,逐步延伸到產品廢棄后的回收、利用和處置階段。第五項是對高耗能、高耗水企業設立重要和重點的監管制度。第六項是強化經濟措施。建立激勵機制,鼓勵走循環經濟的發展道路。
倪岳峰說,《循環經濟促進法》確立了循環經濟發展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當然,還需要國務院以及有關部門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以保證這部法律的有效實施。
據介紹,該部法律包括6項制度。第一項是循環經濟的規劃制度。循環經濟規劃是國家對循環經濟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進行的安排和部署。第二項是抑制資源浪費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總量控制制度將推動各地和企業按照國家的總體要求,根據本地的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安排產業結構和經濟規模,積極主動地采取各種循環經濟的措施。第三項是循環經濟的評價和考核制度。第四項是以生產者為主的責任延伸制度。傳統上,產品的生產者主要對產品本身的質量承擔責任,而現代生產者的責任已經從單純的生產階段、產品的使用階段,逐步延伸到產品廢棄后的回收、利用和處置階段。第五項是對高耗能、高耗水企業設立重要和重點的監管制度。第六項是強化經濟措施。建立激勵機制,鼓勵走循環經濟的發展道路。
倪岳峰說,《循環經濟促進法》確立了循環經濟發展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當然,還需要國務院以及有關部門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以保證這部法律的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