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蘇省蘇州市的張家港越洋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高危風險型的化工倉儲企業。6月5日,該公司投保47520元,萬一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保險公司將給予最高達200萬元的賠償。
包括越洋公司在內,此次一同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的,有該市66家化工、印染、水處理等高危風險型企業,投保額總計1.32億元,這是蘇州市企業首次簽約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也是全國規模最大的一次環境污染責任險集體簽約。前年,蘇州被環保部、保監會確定為全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城市。去年,相關部門經過調查、研究、分析,設計開發了適合蘇州市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并在全市推進。
據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總經理孫海洋介紹,蘇州市推行的污染責任險有很多創新,因此吸引了不少企業關注和參與。比如,在條款設計上,突出了保護第三方社會公眾的利益,將人身傷亡賠償提高到每人30萬元,增加了人身醫療費用,每人為5萬元。另外,還免費附加了自然災害條款、污染清理費用條款、污染救助費用條款、疏散人群費用條款等。其中自然災害條款是蘇州地區獨有的承保條件,屬全國首創。
同時,“蘇州版”環境污染責任險還提供地下儲罐條款、精神損害賠償條款兩項條款供企業追加選擇;增加預付賠付條款,即企業發生事故后,責任明確,并需要應急疏散周邊社會群眾或應急處置時,保險公司可預先支付損失的50%給企業;增加了錯誤和遺漏條款,規定保險公司不能因企業的過失導致延誤報案,而拒絕賠付。“這是目前國內最完備的條款。”投保的部分企業這樣說。
根據該市制定的相關辦法,企業可根據自身的行業風險等級,進行選擇性投保,根據企業行業風險等級不同,保費也有所不同。最高保費不高于5萬元,賠付總額在200萬元。如果企業出險較多,第二年的保費也將上漲。投保后,企業發生了環境污染事故,保險公司將對污染受害者進行賠償。
保險公司的引入,可使污染事故的受害者得到經濟補償,同時可起到緩和矛盾、穩定社會的作用。剛簽完保險合同的太倉新太酒精有限公司負責人茅偉剛說,以往企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往往要賠上一大筆錢,有些企業甚至因此倒閉,現在有了保險,可以降低這方面的支出,同時也促使企業加強污染隱患的自糾。
目前,該險種仍處在試點階段。蘇州市選擇了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三星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及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4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共同承保。即一家企業買了5萬元的保險,4家保險公司按照比例不同分享5萬元保險費,如果投保企業出險,4家保險公司也按照比例進行賠償。4家保險公司共保可以分散經營風險,提高賠付的保障能力,同時商業化的市場競爭可促進各保險公司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