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對淘汰落后產能實行補償政策,在爭取國家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從多方面加大對淘汰企業的補償力度,補償標準目前尚未確定。
據新華社6月8日報道,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發布消息,為順利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內蒙古對淘汰落后產能實行補償政策,在爭取國家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從多方面加大對淘汰企業的補償力度,補償標準目前尚未確定。
目前,內蒙古已經確定2010年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火電裝機57.4萬千瓦、煤炭300萬噸、煉鐵104萬噸、水泥143.5萬噸、焦炭36萬噸、鐵合金10萬噸、電石16.1萬噸、造紙6.8萬噸、平板玻璃34萬箱。據悉,自治區政府已將任務計劃分解下達至各有關盟市。
根據方案,內蒙古各有關部門將聯手出擊,執行國家有關產業政策,淘汰落后產能。屬生產許可證管理的,主管部門要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由工商部門督促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環保部門吊銷其排污許可證,電力供應部門依法停止供電。對違反規定者,監察部門要依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