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鹽業集團系列腐敗亂象:情婦、小弟、小金庫、吃工程一應俱全
2009年底,廣東省鹽務局原局長、廣鹽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沈志強(正廳級)被情婦拉下馬,受賄人民幣65.9萬元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引發全城熱議。但當時就有人說,這并不是整個腐敗案件的全部,只是揭開廣東省鹽業集團系列腐敗案的一角。
記者近日展開調查并得到省紀委證實,整個腐敗案件涉及72人,其中鹽業系統內部涉案人員37人,涉案社會人員35人,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1780多萬元,全案移交檢察機關處理12人,其中廳級2人,處級3人。該案為國內鹽業系統最大腐敗案。
也許他們每個人貪污數額并不算多,但卻暴露了在這些人操控下,當時整個行業的亂象。
1 情婦
他“落實”情婦“指示”幫小企業中標
沈志強出生在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中,從小受過較好的教育,長大后從軍當兵,從戰士到正師職干部,每一個階段他都是踏踏實實、努力工作,并做出了成績。
1999年3月,沈志強轉業地方,任廣東省物資集團黨委副書記;2003年8月,調任省鹽業總公司(食鹽專賣局)總經理(局長)、黨組書記。期間,沈志強為廣東鹽業的發展做過很多工作,也獲得過很多榮譽,而且還可能繼續書寫人生的精彩。
豈料,這一切卻止于一個叫白麗清的女人。
貪圖美色腐化墮落
2002年初,沈志強在東方賓館(10.30,-0.20,-1.90%)的“棕南海”按摩,認識了按摩女白麗清。白麗清雖然長相不算出眾,但是身材好,有幾分姿色。在閑聊中,沈志強漸漸有些心動,得知白麗清租住在他家附近后,提出平時可以到她家里去按摩,兩人互留了聯系電話。其后,沈志強便隔一兩天就到白麗清的出租屋去按摩。
幾次按摩下來后,曖昧漸長,兩人終至發生性關系。此后,兩人一直保持著情人關系。
白麗清是頗有心機的女人,18歲出來“闖世界”,見多識廣,沈志強的社會地位對她尤其具有吸引力,沾上后想甩也甩不掉。有一段時間,沈志強擔心越陷越深,會暴露這種關系,毀壞自己的家庭,曾提出分手。白麗清便不斷地和沈志強吵,并以自殺相威脅,說沈志強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如此一鬧,沈志強害怕了,便再不敢提分手之事。
與情婦合伙受賄65.9萬
2006年下半年,白麗清從沈志強處得知廣鹽集團公司有紙箱招標項目后,便想從中賺點錢。她要求沈志強幫助何某的銳奇紙品有限公司中標,何某同意每供應一個紙箱給0.1元回扣。隨后,沈志強和白麗清親自去銳奇公司考察,發現銳奇公司不僅規模小,而且竟連紙板生產線都沒有,根本不符合招標要求。同年7月20日,廣鹽集團公司正式組成招標(評標)小組對食鹽紙箱包裝項目進行招標。沈志強要求招標小組關照銳奇公司,說紙箱廠不一定非要有紙板生產線,銳奇廠是他朋友的工廠,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給予關照。通過降低標準使銳奇公司取得競標資格后,沈志強又增加了由其推薦的專家評審環節,確保銳奇公司以質量評分第一、綜合評分第三中標,順利成為三家紙箱供應企業之一。2006年9月至2008年間,銳奇公司向廣鹽集團下屬公司供應紙箱750多萬個。期間,沈志強還幫助何某增加了銳奇公司的供貨量及續簽合同,何某則按約定分24次支付給白麗清回扣款共計人民幣65.9萬元,而白麗清在收到回扣后都會告訴沈志強:“何某給錢了。”
2009年12月和2010年2月,沈志強和情婦白麗清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年,成為廣東“特定關系人”受賄被判刑的典型案例。
2 小弟
他為“商友”幫忙幫小弟升官
如果說沈志強的腐化離不開一個風塵女子,那么他的副手、廣鹽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陳瓊福的墮落,則與兩個小弟有關,一個是商人老板,一個是他的手下。
追求享樂收受“商友”賄賂
陳瓊福從小生長在海南西南邊陲的一個小漁村里,祖祖輩輩以捕魚為生。童年時,父親曾經訓導他,長大后當武官要學岳飛,精忠報國,當文官要學海瑞,為政清廉。1975年,這個漁家子弟考上了大學并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78年9月,陳瓊福從天津輕工業學院畢業后走進廣東鹽業系統,1993年,任廣東鹽業運銷集團公司總經理(正處級),1997年至案發,任廣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副廳級)。像沈志強一樣,陳瓊福也曾雄心勃勃,立志要為廣東鹽業的發展發揮自己的才華,像海瑞那樣成為一位清官。
然而,陳瓊福如此高遠的志向卻終結于他的“老板兄弟”———廣州恒浩(恒達)汽車運輸公司老板謝某。正如陳瓊福自己所說:“我從1992年10月開始認識芳村恒達汽車運輸車隊個體老板謝某,就注定我必然走上了一條不歸的路———犯罪之路。從請吃飯到洗桑拿,從送水果到送錢物,從業務往來到稱兄道弟,使我喪失了一個共產黨員領導干部的人格。”
結交謝某后,陳瓊福的思想發生了明顯變化,開始追求享樂,講究排場,羨慕私人老板的奢華生活方式,覺得自己作為一個大型國企老總,卻遠不如私人老板闊氣,心態上極度不平衡,認為“有權不用,過時作廢,有錢不撈白不撈”。
于是,從1992年至2006年間,陳瓊福利用職務之便,不遺余力地為謝某的恒浩(恒達)公司承攬廣鹽集團公司下屬公司鹽品的運輸業務提供幫助。期間,陳瓊福的“付出”得到了豐厚回報,他先后分9次收受謝某賄送的人民幣4.5萬元、港幣4萬元,美元2000元、“新科”牌液晶電視兩臺、“帝舵”手表兩塊、“華強”牌音響1套、現代仿品畫4幅。
接受下屬賄賂有求必應
在陳瓊福的墮落之路上,還有一位善于搞關系的下屬不得不提———東莞鹽業公司原副總經理夏廣海(副處級)。
1993年,夏廣海在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江南分公司負責鹽政工作時,為了求得職務上的晉升,他開始給陳瓊福送錢。此后直至2007年間,陳瓊福7次收受夏廣海的賄賂共計人民幣25萬元。而對于夏廣海的“有機會提拔一下”的請求,陳瓊福也是有求必應,先后為夏的提拔、交流、競爭上崗、聘任、續聘為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下屬的江南分公司及廣州分公司鹽政科長、佛山鹽業總公司鹽政科長、東莞鹽業總公司總經理助理、東莞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提供幫助,并為夏妻的提拔和競爭上崗等提供幫助。
自從有了陳瓊福這個靠山后,夏廣海真可謂是“升官又發財”,僅一年時間,就利用手中掌握的鹽政執法權大肆收取“不義之財”180多萬元。
另外,1999年至2007年間,陳瓊福還多次將謝某提供的發票拿到省廣鹽集團公司及其下屬佛山、惠州、深圳3家鹽業總公司報銷,非法占有公款人民幣6萬多元和非法獲取現金人民幣12萬多元。
2009年7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對夏廣海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
同年9月29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瓊福作出一審判決,鑒于其有自首情節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9個月。
3 小金庫
他與商人共謀提高食鹽運費設“小金庫”
陳瓊福的另一個重要干將要算是董建生了。他是山東威海人,也是苦出身,15歲到海南農場當知青,1974年在海南某鹽廠當工人,在廣東省鹽業系統一干就是30多年。但他經不起金錢誘惑,與商人合謀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并收受“紅包”。
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
2003年3月,董建生調任中山鹽業總公司任總經理。2004年底,公司專營部主任鐘某對董建生說,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陳瓊福希望中山地區鹽業的運輸業務由謝某的廣州恒浩(恒達)汽車運輸公司承擔。董建生當時沒有表態。不久,陳瓊福又親自打電話給董建生詢問此事。考慮到陳瓊福是上級單位的領導,不好再拒絕,同時也算是賣個人情給他,董建生答應了陳瓊福的要求。之后中山地區鹽業的運輸都由恒浩(恒達)汽車運輸公司承擔。
2008年1月,董建生調任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兼廣州分公司經理后,把廣州分公司的鹽業運輸也交給了恒浩(恒達)汽車運輸公司承擔,而且業務量更大了。對于董建生的幫助和關照,謝某自是感激不盡,從2005年到2008年,分多次送給董建生共計人民幣4.3萬元。
此外,董建生還與謝某合謀,提高食鹽運費,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并收受某鹽礦“紅包”及禮品人民幣4.4萬元。
大錢他貪,小錢他也貪
有意思的是,這位高管,大錢他貪,小錢他也貪。
2007年1月,中山鹽業總公司的自動食鹽包裝機需要維修。董建生對鐘某說,現在公司的開支比較大,部分開支不能走正常的報銷渠道,讓鐘某找維修單位某五金廠虛開維修費人民幣2.8萬元,以沖銷有關費用。套取現金后,董建生將其中的人民幣2萬元據為己有。
2006年12月,董建生交代司機去購買一臺高品質的相機,說鹽政科急需要用。于是,司機購買了價值人民幣3萬元的一臺佳能單反相機及相關配件,交給了董建生;2007年1月、2007年9月,董建生又兩次讓司機去購買了一臺佳能相機及配件,花去人民幣4.5萬多元。前后3次購買相機及配件共花去公款人民幣75060元,且均未列為公司的固定資產。這些高檔相機和配件,名義上是說鹽政科用,實則是歸董建生個人使用。2008年1月,董建生調離中山鹽業總公司時,為了名正言順地占有這些相機和配件,向公司繳納3000元后便將之帶走。
2009年8月28日,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貪污罪,判處董建生(正處級)有期徒刑6年。
4 吃工程
他利用工程發包之機收受賄賂40余萬
與沈志強、陳瓊福、董建生等人“靠鹽吃鹽”稍有不同,深圳鹽業總公司經理甘偉國的受賄是“吃工程”:利用工程發包之機,收受包工頭賄賂人民幣26萬元、14.8萬元港幣和2000美元。
“吃工程”的事情幾乎成為甘偉國的家常便飯。
2005年,甘偉國將深圳鹽業總公司寶安分公司綜合樓建設項目信息透露給包工頭陳A,使陳A中標。作為回報,2006年9月,陳A在甘偉國赴美國公干前夕,給他送來了2000美元的“大禮包”。
自此,陳A算是與甘偉國“搭上了線”,于是他開始利用這種關系,幫其他包工頭引薦。2008年6月,陳A受承攬深圳鹽業大樓的包工頭黃A委托,送給甘偉國人民幣20萬元,作為“孝敬”。這種“孝敬錢”在甘偉國那里幾乎是不能少的,“包工頭”趨之若鶩。2008年中秋節前,承攬深圳鹽業大樓監理工程的包工頭黃B送給甘偉國人民幣1萬元。2008年端午節前夕,承攬鹽業大樓土建施工的包工頭陳B送給甘偉國港幣10萬元;同年中秋節前夕,甘偉國收受陳B港幣5萬元;11月份甘偉國到珠海公干,陳B又送給甘偉國港幣4.8萬元。
案發后,甘偉國將全部違紀款上繳給深圳市檢察院。2009年9月10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甘偉國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警示錄
沈志強在被“雙規”后寫下懺悔書
教育別人拒腐防變自己根本沒有入腦
廣東省鹽務局原局長、廣鹽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沈志強在被“雙規”之后,寫下了近1400字的《懺悔書》,悔恨自己的墮落。他表示,當他教育別人要拒腐防變的時候,自己卻根本沒有入腦。還感嘆道:“清白人生要做到是多么不容易!”
原文選錄:
我在被“雙規”后,自己在腦海中進行了幾十次反思和檢討。我想了很多,想自己在部隊的成長,對比轉業地方后世界觀發生的變化;想老父親老母親用清白的一生對自己的言傳身教,對比自己對父母的辜負和晚節不保;想每年在省委黨校的紀律教育中所看過的失足者的錄像片的震撼,對比自己在教育過后的麻木和僥幸心態;想鹽業廣大干部職工對自己的期望,對比自己給鹽業造成的損害;也想如不犯錯誤晚年的幸福生活,對比今后可能帶來的家庭破裂、年老生活無著落的悲哀。我常常獨自對墻,長嘆不已,淚流滿面,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應該說在部隊30多年,我的注意力一直在事業的奮斗上,全心全意,很少分散精力。因此,那時的生活就是拼命學習和努力工作,精神生活很健康。但是,轉業地方后,生活待遇變了,生活安定了,面對社會上燈紅酒綠的生活,部隊養成的艱苦奮斗的精神逐步淡化,貪圖享受、羨慕紙醉金迷的念頭逐步滋生,拒腐防變的警惕性漸漸喪失。特別是在女色面前,逐步滋生出一種追求糜爛生活方式的心理。
道德觀的失落,直接導致了我在處理紙箱招標問題上的錯誤。我手中的權力是用來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的,是用來經營企業、推動企業發展、為社會造福的。而我卻用了手中的權力去為一個與自己有特殊關系的人謀私利。
我的心在滴血,欲哭無淚。我深深地明白了一個人人都懂的道理———清白人生要做到是多么不容易。一旦世界觀出了問題,人生何得清白?清白是如此珍貴,我失去了它,從此,只能生活在屈辱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