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發改委急壓合同煤價的上漲之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了解到,由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授權的首個煤炭價格指數——“環渤海煤炭指數”將于下周發布。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主任錢平凡表示,隨著煤炭交易中心的建成,形成煤炭行業新的價格指數將成為業內的價格風向標。
漲了10%的要“吐”出去
根據此前《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國內大型煤炭企業醞釀漲價,漲幅超過了10%。對此有所察覺的國家發改委上周緊急發文,要求神華、中煤集團等國有煤企,維持年度合同煤價不變,已漲價的要在6月底前退回相關款項。對于“不聽話”的企業,發展改革委將按《價格法》有關規定查處。
神華、中煤等煤企隨后表示,愿意帶頭做好穩定煤價的工作。
據中國煤炭運銷協會新聞發言人梁墩實介紹,合同煤與市場煤的價差為100元~200元/噸。中銀國際電力行業分析師于念表示,如果合同煤上漲的款項能退回,料第二季度電企可以維持在盈虧平衡點以上。
中金公司則發布研究報告認為,發改委此次干預煤價反映了國家對下游行業經營業績惡化和通貨膨脹的擔憂。煤炭的下游行業,包括電力和鋼鐵等,未來業績都不樂觀。但煤炭行業受此次政策的影響較小。
此前,發改委因“被傳將上調電價”而在其官網上進行鄭重澄清。
“環渤海指數”下周發布
煤炭企業人士認為,重點合同煤為一年一度的長協價格,此次國家發改委要求合同煤價不漲也并非想象中對價格進行干預。
近年來,相關部委一直在推動煤炭市場化,但由于“計劃電”的牽制,推進過程步履艱難。2009年12月15日,國家發改委發出了《關于完善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鼓勵簽訂長期合同,煤炭價格繼續實行市場定價,盡快建立和完善我國電煤市場價格指數。
2006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便已經形成了一套《關于中國煤炭市場體系建設的方案與政策研究》的報告,提出構建“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和區域煤炭交易中心為主輔交易平臺,以地方煤炭市場為補充”的煤炭市場格局。但在該套方案出臺以后卻一直沒有得以實施。
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總經理王立鋒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即將發布的“環渤海煤炭指數”得到了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的授權,將會采集環渤海地區包括秦皇島港、京津唐、曹妃甸以及黃樺港等四大港口的60余個企業的信息匯萃而成,包容了4.5億~4.6億噸下水煤價格信息。據了解,這幾個港口的下水煤量占全國下水煤總量的90%以上。王立鋒表示,“將會比澳大利亞BDI煤炭指數更加權威。”
記者還了解到,大連港口也擬加入煤炭交易中心的行列。下月,名為“東北亞煤炭交易中心”將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