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各地民用天然氣調價已經提上日程。最近,多個城市先后召開或打算召開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聽證會,為民用氣價上漲做最后的準備,其中一些省市更建立了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天然氣問題專家表示,由于冬季用氣高峰即將來到,目前可以說是天然氣調價的最佳時機。
在各地水、電、煤、油等資源性產品接連漲價后,又聽到民用天然氣漲價“箭在弦上”的消息,讓人內心無比糾結。難怪有人感慨,如今是除了工資不漲外什么都漲!近年來,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幾乎與“漲價”畫上了等號,價格“改革”后往往就是價格上調。關系民生問題的資源性產品的價格全面上調,這不能不讓人憂慮。
應當說,這次天然氣價格調整有其特殊的背景,源于國家調高天然氣出廠價格。今年6月1日,國家發改委調整了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價格,西氣東輸、川氣東送等各油氣田出廠基準價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這為接下來各地頻繁的調價舉動埋下伏筆。然而,讓人不解的是,一些地方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幅度遠超0.23元。如,四川樂山市發改委曾向社會公布了兩套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擬調整方案,其中,方案一調高了0.46元/方,方案二則調高了0.49元/方。6月初,成都市將民用天然氣價格上調0 .46元/立方米。重慶民用天然氣價格上漲方案規定民用氣每立方米上調0.32元。顯然,這些城市的天然氣價格調整幅度和范圍都遠遠超過了國家標準,有趨機漲價、渾水摸魚之嫌。
作為消費者,我們并不反對適當上調民用天然氣價格,但這種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價格調整必須讓消費者參與充分博弈,在消費者與企業間尋求合理的平衡。雖然各地對天然氣價格調整都召開了聽證會,但這種聽證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民意?一家門戶網站針對天然氣漲價所做的調查顯示,超過八成民眾認為“天然氣漲價損害百姓利益”。然而,在8月31日在四川樂山市召開的調整民用天然氣價格聽證會上,調價獲21位聽證代表一致贊成。同一天,河北省石家莊市物價局也組織召開民用天然氣價格聽證會,與會23位代表表示,原則同意民用天然氣價格上調。在這些聽證會上,聽證代表們居然都同意上調民用天然氣價格,這是否與真正的民意相符?
壟斷企業一喊虧損,公眾就要為其埋單,這早已成為壟斷行業廣受誥病的“慣例”。能源資源性產品作為公共產品,事關國計民生,事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它的一舉一動直接關系百姓、企業的切身利益。我們討論能源資源性產品的價格調整,不能光算經濟賬,還要從公共產品公益性的角度,來算一筆“民生帳”。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09年居住類在C PI中的比重為14.69%。其中,水費、電費、液化石油氣、管道燃氣、其他燃料五項占居住類比重的40.8%。這說明,“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的價格,已經給百姓生活造成了較重的負擔。一旦民用天然氣產品的價格再全面上調,恐將進一步增加普通民眾的生活成本,違背其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