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起,全國各地掀起一股打擊液化石油氣摻假二甲醚浪潮,廣西、廣東、湖南、江蘇等地相繼開始打擊液化氣混摻二甲醚行為。
不過在這場打擊風暴中,液化氣添加二甲醚的合理性也在討論之中。消費液化石油氣數量最大的廣東省在7月就開始論證液化石油氣添加二甲醚的可行性。9月8日,廣東質監局標準化處人士透露,目前正在補充關于液化氣添加二甲醚的征求意見尚沒有定論。
9月9日廣東燃氣協會相關人士表示,液化氣添加二甲醚實施起來,很多流程需要確定,事情也十分復雜。
無論二甲醚作為混合燃料還是單獨燃料,其推廣應用還存在諸多復雜性,其中成本因素成為用戶和企業考慮的主要問題。
全國喊打“二甲醚”
廣西質監部門今年初調查的結果顯示,測試的55個樣品中,竟然有20個不合格,涉及二甲醚的樣品有17個,涉嫌摻混二甲醚液化石油氣的企業占被檢企業的45%。除廣西外,廣東、湖南、江蘇等地也是大規模地調查,大批次地查處。
早在今年5月22日,廣西質監局就曝光了10家燃氣企業存在往液化石油氣中摻雜二甲醚的行為。
一個月之后,打擊液化氣摻二甲醚開始上升到國家層面。國家質檢總局6月29日通報:由于部分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銷售,對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構成隱患,將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能源局在全國聯合開展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檢查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的違法行為,并將液化石油氣中二甲醚含量超標的充裝單位列入“黑名單”向社會曝光。
受此影響,國內主要二甲醚生產企業此后一段時間均出現減產甚至停產現象,當時國內主要二甲醚生產商河北凱躍公司二甲醚日銷量已經由此前的800多噸銳減至400噸。
凱躍集團副董事長王雨舟表示,此舉無異于宣判二甲醚作為民用燃料非法,將會使更多企業陷入危機。
不過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各地質監局查處的并不是二甲醚,而是把二甲醚添加到液化氣里的不法行為。根據2008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的《關于氣瓶充裝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不得在民用LPG中摻入二甲醚后充入LPG鋼瓶或在焊接氣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學添加劑”。
“這就是規定的專瓶專用原則。”廣東燃氣協會負責人認為,如液化氣瓶摻有二甲醚氣體,將會對氣瓶的膠圈產生腐蝕,最終導致有害氣體泄漏危及人身安全,而且二甲醚熱值只有液化氣的60%左右,添加二甲醚的液化氣也將大大降低熱值。
一位專家表示,每噸二甲醚價格平均比液化氣低800元左右的誘惑,也使得更多的燃氣公司鋌而走險,把二甲醚液化氣按照正常液化氣價格銷售,獲取價差。
置換成本影響二甲醚推廣
對此,一位燃氣公司的負責人表示,如果把二甲醚單獨作為民用燃料推廣,那么居民家中的灶具就必須重新置換,包括連接膠管的閥門也需置換。這對于普通居民來說將是一筆很大的成本,真正置換起來也不現實,“二甲醚單獨作為燃料推廣,首先就遭遇置換成本難題。”
把液化氣與二甲醚混合之后單獨裝瓶的效果也不盡如人意。
廣東燃氣協會一位專家表示,由于混合二甲醚之后的液化氣熱值降低,導致液化氣灶具的火苗縮短,液化氣消耗量也隨之增多,具體實施起來也是困難很多。
雖然二甲醚的推廣和實施困難重重,但是生產企業在遭遇被“打假”的尷尬,也促使政府制定完善的規則。
2010年7月30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復合燃料》征求意見稿。記者了解到該征求意見稿已于9月1日截止。它由當地二甲醚生產企業久泰和九豐兩家企業聯合起草,意見規定液化石油氣中可摻混20%以下的二甲醚。
廣東油氣協會分析師姚達明認為,除了置換成本之外,液化氣混合二甲醚仍然存在很多操作障礙。他認為,如果液化氣摻混低于20%的二甲醚的話,出現的問題是,摻混二甲醚由誰執行?又由誰負責監督?這些都是復雜而棘手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