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針對節能效果距離年度目標還有較大差距的實際情況,內蒙古決定采取應急預案措施,確保完成“十一五”節能目標。
按照“十一五”期間萬元GDP能耗下降22%的目標,今年內蒙古確定的節能目標為4%。今年上半年,內蒙古萬元GDP同比下降2.09%,距離完成年度目標任務還有較大差距。
為完成年度節能目標,內蒙古決定9至12月份的4個月全社會可用電量控制在495億千瓦時的預警線以內。對完不成“十一五”節能目標的盟市,實行行政問責;對今年前8個月超限產指標盟市的硅鐵、鐵合金企業(包括自備電廠)從9月15日止供電。
內蒙古明確要求:對電石、鐵合金接近限產指標的盟市,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列出停產、限產企業名單及停產、限產時間,通知當地供電部門執行;對不按時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盟市、企業實行項目限批;各盟市對本地區執行臨時差別電價、超限額加價政策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專項檢查;對“點火炬”焦爐實行停產。
內蒙古建立全區用電旬報制度,內蒙古電力部門按旬上報全社會用電量及增幅,超警戒線時及時向自治區政府報告。各盟市要制定本地區今后4個月月度用電量警戒線,超警戒線的,按照工業行業單位GDP能耗水平依次限產限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