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調整方案,未來油氣資源稅最高稅率將達至10%,石化雙雄稅負將大增,而煤炭資源稅仍采取從量計征。但由于通脹壓力較大及煤電油運緊張,資源稅改革或暫緩向全國推廣。
在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原油和天然氣的資源稅征收方式將從原先的“從量征收”辦法改為“從價定率”,稅率從新疆試點時的5%提升為5%-10%。
據交銀國際油氣分析師賀煒測算,如果以國際油價90美元、資源稅稅率9%計算(考慮減征、免征的情形),對中國石油年度每股收益的影響在0.18元左右,對中國石化每股收益的影響在0.13元左右。
由于石油開采成本已接近每桶40美元/桶,且企業目前還需繳納特別收益金約21.5美元/桶,中石油集團一位高層表示,如果僅改革資源稅,不調整特別收益金的話,對企業發展會非常不利。
不過,中石油規劃總院一位專家稱,“預計改革短期會對石油公司的利潤造成影響,但長遠來看,由于西部經濟會因資源稅改革而得到大力推動,能源需求將同步增長,屆時反而是利好。”
同時,修訂后的《條例》顯示,未來煤炭資源稅仍按從量定額征收,定額也只是小幅提高,從原先的每噸0.3元-5元提升為每噸0.3元-8元。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此舉或為緩解煤電矛盾,“當前電力緊張的一大誘因就是煤價過高,資源緊張;而一旦稅負過重,則高煤價更容易向下游傳導,同時也影響煤炭企業開采的積極性,由此加劇電力緊張。”
賀煒表示,假設以5%的稅率計算,每噸煤炭的資源稅要增加20多元,對中國神華的每股收益影響可達0.2元以上。但如果僅是定額增加3元,影響將小得多。
不過,雖然資源稅已在西部地區擴大試點,但有行業人士表示,由于今年通脹壓力大,且當前煤電油運持續緊張,為避免成本向下游轉嫁,繼而使通脹更難控制,預計資源稅改革會暫緩向全國推廣。
據報道,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此前曾表示,中國將加快推進資源稅費改革,健全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2011年4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稀土礦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上調了至少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