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衛生部對外公布了《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我國進一步施行食品安全終于有了安全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新國標,為保障公眾飲食安全,實現科學監管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意義重大。
近期,國家對食品安全的管控不斷升溫,各項規定密集出臺。此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明確要求衛生部應及時組織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黑名單”,并于今年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復配食品添加劑通用安全標準和食品添加劑標示標準。此次新國標的出臺,體現出國家在管控食品安全的舉措上更加細化、具體,操作性更強。
據介紹,《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包括了食品添加劑、食品用加工助劑、膠母糖基礎劑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個品種,涉及16大類食品、23個功能類別。與以往標準相比,該標準進一步提高了科學性和實用性。其中,刪除了不再使用的、沒有生產工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如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鈣、甲醛等品種。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臺的新標準明確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不得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等。
衛生部監督局標準處處長張旭東表示,此次《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是在原來通用的2007年公布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基礎上進行的修訂。“添加劑既要符合安全性的要求,也要滿足工藝必要性的要求。”張旭東指出,新標準內容比原版本減少了一些品種,按照《食品安全法》,該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在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環節都必須嚴格遵守。
張旭東進一步表示,新標準規定,列入到標準中的食品添加劑方可使用,并且應該在保證工藝的情況下,使用量越少越好。新標準中也有禁止使用添加劑的食品名單,如生鮮食品、大米、植物油等初級農產品等。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所長嚴衛星表示,國家公布《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并不是要求必須在食品中加入添加劑,而對需要加添加劑的,則必須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中規定的所有食品添加劑都是經過嚴格安全評價和工藝的必要性審查,這兩者都符合要求后才被列入到新標準中。
衛生部就食品安全標準及食品添加劑有關問題答問時明確表示,非食用物質不是食品添加劑。長期以來,一些單位和個人混淆了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物質的界限,將向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如孔雀石綠、蘇丹紅等都稱為添加劑,將添加非食用物質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歸結為濫用食品添加劑,加深了公眾對食品添加劑的誤解。據了解,衛生部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了違法添加“黑名單”制度,公布了5批共47種“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這47種物質都不是食品添加劑。
在此次一并出臺的食品安全新國標中,《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則對現行涉及食品標簽管理的法規、標準進行了清理整合。修訂后的標準,強調了食品標簽中食品添加劑的標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簽上明顯標注。張旭東說,以前只要求食品使用的防腐劑、著色劑等標注食品添加劑名稱,此次擴展到了預包裝食品中的所有食品添加劑。同時標準要求,食品標簽應當真實、準確、通俗易懂、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違背營養科學常識的內容,也不應具有暗示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食品名稱應當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所使用的商品名稱不應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增加了推薦標示可能對人體致敏物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