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26日正式發布修訂后的天膠期貨合約及規則,規定從下一個掛牌合約起,天然橡膠期貨交易單位將擴大一倍,成為繼燃料油、鉛等品種后,國內期貨市場又一個大合約上市品種。
上期所在下發的通知中稱,新修訂的天然橡膠期貨標準合約及配套修訂的套期保值、風險控制等規則已經相關部門批準,新合約交易單位將從原來的每手5噸擴大到每手10噸,合約的交割結算價確定為該合約最后5個有成交交易日的加權平均價,同時從2011年8月16日起,新上市的RU1208及以后合約交易手續費將改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
此外,上期所還將對國產天然橡膠實行交割商品注冊管理,對標準合約及相關實施細則修訂設立過渡期安排,按照規定,新入庫的國產天然橡膠按品牌注冊管理規定生成標準倉單,已生成的且在交割有效期內的標準倉單可繼續使用。
上期所同時宣布了對銅、鉛等上市品種交易手續費和保證金標準進行調整,規定從2011年8月1日起,銅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螺紋鋼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六,同時銅和黃金期貨合約當日平今倉免收交易手續費。從2011年7月29日收盤結算時起,鉛期貨PB1110及以后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水平則從現行的11%下調為8%,PB11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維持原標準。
上海中期期貨研發部副經理王舟懿表示,調整交易手續費及保證金水平對市場進行調節,已成為交易所常態化的調控手段,這種市場化的調節手段有助于促進市場功能發揮和提高市場運行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