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國家發改委對外公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意見》,將采取行業準入、資金保障等10項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民企在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企業。業界人士為此表示,民營企業非常渴求能夠通過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自身水平,這些鼓勵和引導的具體措施為民企勾勒出詳細的途徑,對“十二五”石化行業民營經濟發展具有戰略意義。
這10項政策措施如下:一是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求,加快清理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領域的準入條件,制定和完善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等相關管理辦法,不得針對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在注冊資本、投資金額、投資強度、產能規模、土地供應、采購投標等方面設置門檻;二是在安排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財政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資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資金以及協調調度其他公共資源時,要對民營企業與其他投資主體同等對待;三是在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配套政策、發展規劃時,應建立合理的工作機制,采取有效的方式,保障民營企業和相關協會代表參與,并要充分吸納民營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動公共技術創新平臺為民營企業提供服務,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建立健全企業技術中心、研究開發中心等研究機構;五是扶持民營企業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市場示范應用;六是鼓勵發展新型業態;七是引導民間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八是支持民營企業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資;九是鼓勵開展國際合作;十是加強服務和引導,引導各類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中小企業工作委員會秘書長王靜敏認為,我國去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36條”)提出,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但內容過于宏觀,對于企業來講,更需要明確的細則和具體的落實措施,企業才能夠有針對性地抓住國家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這個有利機遇。這10項措施無疑為民營企業結構調整、提升發展質量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
據了解,石化行業的民營企業總產值已經占整個行業的半壁江山,很多科技型中小企業盡管規模不大,但在發展節能環保、新材料等領域技術優勢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