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26日決定,將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進行試點。專家指出,消息對于試點行業來說是一個重大利好,不僅將切實減輕試點行業的稅負,而且為上海“十二五”期間形成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提供了良好的財稅政策支撐。
會議決定,為進一步解決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問題,完善稅收制度,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將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成為試點范圍。此外,將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試點期間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后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試點行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并根據增值稅特點調整。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
上海交通大學海外教育學院稅務教研組組長汪蔚青對記者表示,這對于試點行業發展、經濟結構轉型都是一個重大的利好消息。“如果財稅政策沒有跟上,就很難實質上實現對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支持。”
按照我國目前現行稅制的劃分,增值稅主要適用于第二產業,其中以制造業為主;而營業稅則主要適用于第三產業,服務業是其中重要一項。隨著增值稅稅負的減輕和營業稅的加重,事實上反而導致了制造業和服務業之間的稅負失衡現象加重。
專家指出,由于營業稅是全額征收的,交通運輸業和很多服務業作為營業稅的繳納單位,即使在運營過程中收到了很多的增值稅發票,卻沒有抵扣的權利,無形中增加了成本,不利于整個行業的發展。而增值稅擴圍后,有利于現代服務業成本降低,對于我國產業結構轉型、支持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都有非常好的促進作用。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蔡進說,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試點工作,對交通運輸行業屬于“重大利好”。交通運輸業的特點,就是交易額比較大,中間環節比較多,但利潤比較薄。如果征營業稅,很容易產生重復征稅的現象,導致企業稅負過高。改為增值稅后,只對每個環節增加的部分征稅,對企業更為合理。
以蔬菜流通為例,一般要經歷四五個環節,每個環節都要征營業稅。這就造成了菜價居高不下,農民沒掙著錢,而賣菜的小販也沒有太大利潤。“從目前情況看,實現點對點的銷售還是不太可能的,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是最為有效的手段之一。”蔡進認為,流通業稅負的減輕,將有利于國民經濟運行效率的提高。
汪蔚青也舉例說,例如某一家物流公司,其正常運營時涉及到購買車輛、燃油等費用,收取的都是增值稅發票,但卻按照自己的營業額全額繳納3%的營業稅;購買運輸服務的公司,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則可以根據物流公司提供的增值稅發票抵扣7%的增值稅。改革后,假設企業適用6%的稅率,也就是說企業只需根據增值的部分(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6%稅款即可,理順了上下游的鏈條。
專家表示,增值稅擴圍、相應地取消營業稅的征收之所以難以破冰,是由于我國實行的是“分稅制”,營業稅是地方稅種,取消后如何保證地方財政收入不受影響,從而在改革中獲得地方政府的支持,是增值稅擴圍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如何彌補地方政府相應的收入損失、并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建立一個長期穩定的財政保障機制尤為重要。
而此次改革中提出,“試點期間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后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的做法,正是可以保障地方政府的利益,提升了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保證了改革的順利推行。
蔡進強調,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試點工作,意義不僅僅在于“流通行業的減負”。他指出,要推進經濟結構轉型,提高消費占GDP的比重,勢必要處理好“增長”與“分配”之間的關系,而財稅政策是其中的重要手段。
當前,我國財稅改革的方向是“結構性減稅”:推進資源稅和環境稅改革的同時,都為其他領域的減稅留出了空間。在流通業等勞動力密集的基礎行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本質是政府讓利給企業,間接上可以提高職工收入,從而為擴大內需創造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