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出臺的《山西省焦化行業兼并重組指導意見》明確,到2015年淘汰落后產能4000萬噸,保留獨立焦企60戶左右。其中,形成1000萬噸級特大型企業2戶,500萬噸級特大型企業5戶。“十二五”末,山西焦炭實際產能應動態控制在1.2億噸左右。
《意見》指出,未來省政府將對化產品精深加工給予貼息資金等支持,鼓勵焦化企業建設焦爐煤氣、煤焦油、粗苯等集中加工裝置;鼓勵有條件的區域將焦爐煤氣化工合成烯烴或天然氣,促進煤化工初級產品向精細化產品轉變。力爭到2011年年底全省形成焦油加工能力300萬噸以上,粗苯精制能力100萬噸以上,焦爐煤氣制甲醇250萬噸以上,2015年要在上述3種化產品發展上形成規模優勢。到2015年,山西要形成年產60萬噸以上的甲醇合成烯烴項目,初步形成焦化產業“以化為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