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安委會印發了《關于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面指導廣東省各地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化工園區的安全生產工作。
《意見》提出,各地政府要按照“產業發展、安全環保、公用設施、物流輸送、管理服務”5個要求進行化工園區建設,結合產業特色,有重點、有選擇地接納危險化學品和化工企業投資入戶。要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配備符合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推動建立企業“自我規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