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商務部公布了對進口我國光伏產品的初裁結果:認定我國向美國出口晶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行為,并提出了高達31.14%至249.96%的反傾銷稅,且此次公布的反傾銷稅將會疊加在此前的反補貼稅(稅率為2.9%-4.73%)之上。一旦最終確定,我國光伏產品在美國的價格競爭優勢將蕩然無存,很可能被完全排斥出美國市場。
我國太陽能光伏產業的模式一開始就存在問題,產業最大特點是“兩頭在外”。所謂“兩頭在外”就是產品90%以上都是用于出口,而上游的原料也大多依靠國外。
除了以上“劣根性”外,制約中國太陽能產業內需增長的發展因素有兩個:成本高和體制落后。太陽能發電相比傳統火力發電與水利發電比較成本過高,這主要需要技術進步來解決。另一制約就是電力體制。大型光伏發電站項目要實現并網發電,首先要經過電網公司核準方可獲批,否則就無法享受上網電價,也就無法得到相應的補貼,這嚴重制約了光伏行業在國內的發展。
除了政府自上而下的電力體制改革,還有自下而上的草根力量,近日,山東的“魏橋模式”就是在現有體制下尋求自發自用的突破。山東魏橋創業集團自建發電廠,不但為集團旗下企業供電,同時也通過自建電網向其他企業供電。
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未來電力體制的變革不僅需要“頂層設計”,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改革實踐。伴隨著未來電力體制的逐步改革,不僅太陽能,包含風能、生物質能源在內的新能源產業一定會重新獲得投資基金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