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大中型石化生產商、經銷商入駐,促進福建海峽石化產品交易中心快速融市,晉江市委常委擴大會近日研究出臺了福建海峽石化產品交易中心入駐商戶優惠政策。
根據政策規定,石化生產商和經銷商自正式入駐交易中心之年起,年納稅額達到20萬元以上的,參照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一至第二年按80%的比例給予補助;第三至五年,按50%的比例給予補助;在晉江區域內代扣代繳廣告費的,參照其相應繳納營業稅30%的額度予以獎勵。方案鼓勵經營主體做大做強,按其發展規模給予分檔獎勵,最高予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