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鎮江市政府召開新一輪化工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明確自2012年到2014年,用3年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三輪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并大幅提高化工項目的準入門檻。
會議提出,新建(含搬遷)化工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得低于10億元,搬遷入園項目不得低于3億元;園區內現有企業利用自有土地,老廠房改、擴建實施轉型升級且能實現污染物減量排放的技術改造項目原則上固定資產投資(不得分期投入)不低于3000萬元。
據了解,根據新一輪化工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鎮江市化工行業所有生產企業及化工集中區(基地)均成為整治對象,整治的目標是到2014年底,城市主城區、居民集中區、飲用水水源地范圍內的化工生產企業全部遷出;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園區外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關閉、搬遷或轉產任務;到2015年,使全市化工園區產業集中度達到80%以上。
針對化工集中區(基地)外化工企業,方案明確要求引導其逐步搬遷并集中到化工集中區內,實行集聚集約發展。對不能進入園區內的化工企業,鼓勵和推動企業實施梯度轉移,或是將企業生產基地外遷,在鎮江設立并發展總部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