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按國務院上月正式發布的《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2013年起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并確定價格,同時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資源品價改序幕就此拉開。
湖北缺煤、少油、乏氣,煤炭對外依存度高,九成以上從省外調運。同時,湖北又是耗煤大省,年產煤炭雖不足1300萬噸,需求量去年一直在1.3億噸以上。
省經信委負責人分析認為,這一改革對湖北省火電企業是一個極大考驗,將可能使它們失去基本“口糧”。而近年來,電煤銷售日益市場化,煤價主動權牢牢掌握在煤企手中,電煤價格持續高位運行。《意見》還取消了電煤的運力分配,今后可能遇到有合同無運力、或有運力無合同的困難。
省物價局人士介紹,按照相關要求,今后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即實行煤電聯動。但由于5%的幅度并不大,門檻不高,這意味著今后有可能每年會調整電價。“不過應該不會出現油價和國際市場接軌后漲多跌少的情形”物價人士說,從目前煤炭市場的中長期走勢看,經濟發展在放緩、煤價在走低,要調價也多是向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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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煤價格雙軌制,是指在煤炭價格逐步放開后,電煤供需雙方依據的兩種不同定價機制。一種是年初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簽訂的重點合同煤價,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鎖定1年供應量;另一種是市場煤價,價格隨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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