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環保部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神華旗下全球最大煤制烯烴項目被責令停止生產,何時復產目前還是未知數。
對于環保部的處罰決定,神華旗下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其官網上回應,包頭分公司已經按要求繳納了罰款,但同時,正在研究申請行政復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申請行政復議是以公司不服處罰決定為前提,既然公司已經繳納了罰款,為何又提起行政復議?對此,《證券日報》記者致電神華集團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對方稱,“一切以公告為準,目前沒有其他可回應”。
170億項目停產神華損失大
近日,環保部公布了對神華旗下煤制烯烴項目環境違法一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因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頭煤化工分公司煤制烯烴項目違反了“三同時”制度案,環保部責令公司煤制烯烴項目停止生產,同時罰款十萬元。在通過環保部環保竣工驗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環保部提到的三同時,是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性開發建設項目的污染治理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制度。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2010年5月,神華包頭世界首套、全球最大煤制烯烴項目建成,項目總投資170億元,包括年產180萬噸煤基甲醇聯合化工裝置、年產60萬噸甲醇基聚烯烴聯合石化裝置以及配套建設的其他工程。
“當時,神華煤制烯烴項目受到的關注度很大,本身煤制烯烴項目需要投入的資金很大,這么大的項目也只有像神華這樣的企業才有實力建設。”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研究人士表示,“這么大的項目被叫停,給神華帶來的經濟方面損失不會很小,損失多少肯定是與停產時間成正比的,停產時間越長,帶來的經濟損失越大。”
但環保部出具的罰單顯示,神華包頭煤制烯烴項目于2005年3月經環保部環評批復(環審〔2005〕270號),于2010年6月投入試生產,但至今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通過環保部門驗收。
另一位業內分析人士告訴記者,煤化工項目里多數需要大量水源供應,雖然內蒙古自治區有大量低熱值煤炭,煤價低,但水源不充足,尤其要注意環境污染問題。
邊交罰款邊申請行政復議
針對環保部的處罰,神華旗下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很快在其官網上回應,包頭分公司在收到處罰決定后,已經按要求繳納了罰款。
同時公司表示,包頭分公司煤制烯烴項目是目前世界首套煤制烯烴商業化示范項目,環保投資7.9億元。試生產至今,環保設施全部投入運行,污水排放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
除了繳納罰款外,公司同時稱,包頭分公司正在研究提請行政復議,將盡快向國家環保部書面匯報。
不過,在環保部的處罰決定書中,有這樣一段話,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保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也就是說,包頭分公司一邊交了罰款,一邊又申請行政復議。
在表示已經繳納罰款之余,公司同時稱,2012年8月16日至9月6日,國家環保部委托衛星環境應用中心和包頭環境監測監察支隊對項目進行無人機環境遙感監測,監測結果合格,已經具備驗收條件。目前,國家環保部已經啟動環保竣工驗收程序。
公司對環保部處罰決定的回應貌似有矛盾之處,對此,記者致電神華新聞發言人辦公司,對此,接線人員表示,“目前沒有更多可以回應的,一切以公司官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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