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網消息:記者昨天(26日)從上海市交警總隊了解到,從今年7月1日起,上海將對國家發改委車型公告核定的最大總質量≤3500kg的車輛,開始實施“國三標準”。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如果已經購買了“國二標準”的機動車,必須在7月1日前辦理新車上牌手續,否則7月1日后將無法辦理包括滬C號牌在內的所有新車的上牌手續。新標準實施后,對現有在用車的使用沒有任何限制和影響。
據了解,“國三標準”即“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國三標準”等效采用了歐洲第三階段排放控制標準的限值。達到“國三標準”的車輛可大幅度削減單車的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污染物總量比達到“國二標準”的車輛減少40%左右;此外,加裝了車載排放診斷系統,因此單車排放更低,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更小。
記者了解到,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規定,從2007年1月1日起,最大總質量>3500Kg的柴油車、天然氣汽車和液化石油氣汽車已開始實施“國三標準”,但不包括汽油車;從2007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總質量≤3500Kg的汽車,開始實施“國三標準”。
上海為了使機動車生產和銷售企業有一定的適應期以應對新標準,規定了按“國二標準”生產的機動車有一年的過渡期進行銷售和注冊登記,從今年1月1日和今年7月1日起,相應車輛凡達不到“國三標準”的一律不得銷售和注冊登記。外省市在今年1月1日和今年7月1日以后辦理注冊登記的相應車輛,需轉入上海的,也必須達到“國三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