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繼階梯電價加速實施之后,階梯水價政策日前也已出臺。能源資源領域階梯價格成為價格改革的新思維。
記者注意到,階梯氣價已經在多個省份試點。這預示著階梯價格將在涉及生活的能源領域全面鋪開。同時,能源價格的市場化形成機制則是另一個一以貫之的方向,在煤電油氣領域推進。
與兩個大的趨勢相應,原來大規(guī)模針對單獨領域的改革則相對轉弱,沒有出現明顯的轉機。比如最令人頭痛的電改,沒有新的方向,也缺乏明確的新思路。天然氣價格新機制更接近市場,但改善的空間依然很大。
在市場化價格機制與保障民生的階梯價格制度背后,能源領域的體制改革和上下游環(huán)節(jié)價格理論的制度還需要進一步推進。市場化和保障民生需要平衡,二者之間的路有多寬,需要探索。
市場化方向
直到最近,以煤、氣、油、電為代表的國內能源價格都是政府管制價格。天然氣、電力等價格被認為嚴重扭曲,沒有反映資源的稀缺性和真正價值。
能源價格改革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就一直在推進。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是政府部門一開始就確立的改革思路。至今已經30年左右,但在一些關鍵的能源領域,依然沒有實現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
煤炭是最早實現市場化定價的領域。1993年之前,實行統(tǒng)一管理,1994年就實現了電力、冶金用煤價格,煤炭價格逐漸放開。
隨之而來,產生了持續(xù)至今的煤電頂牛的矛盾。為此,2002年后國家對電煤施行了指導價格。2012年底,電煤價格并軌,煤炭訂貨會取消,煤炭價格已經完全市場化。
石油領域改革較煤炭晚。對中石油、中石化改革重組后,1998年國家對原油價格、成品油價格進行了改革,原油和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接軌,但因為此后一段時間國際原油價格持續(xù)大幅下跌,新的機制沒有嚴格執(zhí)行。
2003年,石油價格接軌國際市場方式進行了調整。原油接軌國家市場,成品油改變?yōu)橐試H原油市場為基礎,加上國內的加工費、運輸費以及稅率來確定最終價格。2006年這一機制進一步完善。
2006年改革建立了配套機制。主要是上下游調節(jié)機制、困難行業(yè)的補貼機制、價格聯動機制,對受到影響的行業(yè)進行補貼,并根據油價進行價格調整。還建立了特別收益金制度,民間稱為“暴利稅“,對原油價格上漲帶來的收益進行征收。
2013年,石油價格機制再次完善。縮短調價周期,從一個月縮短為一周,允許調價的幅度也縮小,達到標準即調整,成品油價格已經初步實現市場化。
天然氣價格也一向和油價掛鉤,沒有單獨的機制。2011年,廣東、廣西試點“市場凈回值法”價格形成機制。
2013年,這一制度在全國推廣。以天然氣的終端價格倒推出廠價和各省門站價格,同時調整和天然氣熱值更接近的能源品類,并對進口氣也實行這一制度。
電力改革顯得比較復雜,2002年開始實行,到2013年只完成了當初設定目標的一部分。電價領域積累了很多矛盾。但大的體制改革僵滯不前,電力又連接著能源和消費終端,成了各種矛盾聚集的領域。
一位參與過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設計的官員對記者說,電改的關鍵是價格,總體方向是市場化形成電價,但執(zhí)行得并不好,以后的改革也是以市場化為指導和方向。
階梯價格保障民生
工業(yè)是能源的大用戶,但能源涉及和影響到普通民眾的生活。價格調整對生活的影響頗大,中國對涉及民生的資源價格實行聽證制度,聽取居民意見后確定價格調整。
價格聽證會制度沒有決策的功能,只是聽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見。借助新的媒體傳播形式,加上過去能源資源價格總體是上升的趨勢,外界認為聽證會就是“漲價聽證”、“逢聽必漲”。
本報記者對比聽證會情況發(fā)現,聽證會并不是都漲價,而是根據市場和價格走勢做調整,有漲有跌。但過去被熱炒的漲價,也有整體物價上漲快,居民生活壓力增大滋生的情緒。
2011年后,階梯價格制度開始引入,并逐步推廣,開始解決這一問題。2012年,全國實行階梯電價制度,雖然在細節(jié)上有爭議。但總體上階梯電價制度的第一檔覆蓋了絕大多數居民用戶,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得到保障,促進了電力節(jié)約。
2013年底,發(fā)改委發(fā)文要求進一步完善階梯電價制度,對電費征收以及補貼進行了更詳細的規(guī)定。
當然,對于階梯電價制度的具體細節(jié),也有不同意見。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階梯電價制度的各檔電量和電價沒有拉開差距,補貼應該由暗補變明補,直接發(fā)放至低收入群體手中。
國家發(fā)改委、住建部近日發(fā)文,要求今年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資源性產品跑步進入“階梯時代”,非基本需求部分的價格越來越多地由市場調節(jié)。
國家發(fā)改委主任徐紹史也公開表示,2014年要合理區(qū)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完善居民生活用電、用氣、用水等方面的階梯價格制度。這意味著涉及民生的資源產品價格也更為市場化。
同時,徐紹史也對配套政策有所要求,提出要繼續(xù)完善價格聽證制度,提高政府定價科學性和透明度,大力健全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能源消耗大戶主要是工業(yè),這一塊隨著煤氣油電價格機制改革已經初步到位。但是在銜接處矛盾依然較多。煤電的矛盾沒有解決,煤電聯動的機制沒有經受市場考驗。電價更多由國家管制,也妨礙了成本在上下游正常的傳導。
據記者了解,啟動新一輪電改的呼聲很高,但是目前沒有成形的執(zhí)行方案。“半拉子”改革也造成電力領域發(fā)電和電網的矛盾聚集,既有機制下的電價體系又是修修補補,越來越復雜。
缺乏更高層次的改革,下面各領域的改革顯得過于細節(jié)化,難以解決根本矛盾。所以,在市場化大方向和階梯價格制度之外,大的改革也到了非動不可的時期,以維護前期的改革成果。
網站聲明:凡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石化信息,弘揚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