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為充分聽取市場意見,進一步完善聚丙烯期貨相關合約、規則和運作機制,確保合約規則設計的科學合理及上市后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大連商品交易所1月17日發布通知,就聚丙烯期貨合約及相關規則內容公開征求市場各方建議意見,新年國內期貨市場首個獲批期貨品種聚丙烯合約由此正式亮相。
目前,我國已上市了精對苯二甲酸、聚乙烯、聚氯乙烯等品種,初步形成了化工產品期貨品種體系,聚丙烯期貨品種上市,將使化工品種達到4個,化工品種體系進一步豐富和完善。
根據通知,大商所此次公開征集市場意見和建議的內容包括《大連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貨合約》、《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細則修正案》、《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修正案》、《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修正案》、《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管理辦法修正案》、《大連商品交易所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纖維板、膠合板、聚丙烯標準倉單管理辦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見稿,意見征求截止日期為1月27日。
據交易所公布的合約內容及交易細則、交割細則修正案征求意見稿,聚丙烯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為5噸/手,最小變動價位是1元/噸,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易月份為1-12月份,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別為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個交易日,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交易代碼為PP。聚丙烯期貨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1000手,交割單位為5噸/手。
征求意見稿公布的聚丙烯期貨基準交割品為窄帶類PP,本色顆粒,無雜質。在保證金體系設計上,聚丙烯臨近交割月保證金水平設兩個梯度:進入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個交易日起至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前,合約交易保證金比率為合約價值的10%;交割月份的合約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20%。在持倉管理上,雙邊持倉總量小于等于100萬手時,交易保證金比例為合約價值的5%,大于100萬手時,交易保證金比例為合約價值的7%。期貨公司持倉限額基數設定為20萬手(單邊持倉),持倉限額比例設定為25%;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一般月份持倉限額均為20000手(超過持倉限額基數后為單邊持倉的10%),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期間非期貨公司會員與客戶限額均為5000手,交割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持倉限額均為2500手。
根據標準倉單管理辦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境內生產的聚丙烯申請注冊標準倉單的,申請注冊日期距商品生產日期不得超過180(含180)個自然日;境外生產的聚丙烯申請注冊標準倉單的,申請注冊日期距商品《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日期(或者《進境貨物備案清單》進境日期)不得超過180(含180)個自然日;聚丙烯標準倉單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個工作日之前須進行標準倉單注銷。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是世界最大的聚丙烯生產國和消費國,全球產業地位突出。上市聚丙烯期貨,有利于健全合成樹脂品種系列,形成產品聚集效應,提升石化企業的專業競爭優勢,增強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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