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碳交易試點中最早開市的深圳即將推出碳配額托管機制。這是深圳碳市場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及探索之后,在交易方式上所做的又一重大創新。
配額托管,意在解決企業交易不活躍的問題。碳市場建立的初衷,是希望通過市場化的手段,讓節能主體實現額外收益,而獲利的前提是“交易”。但讓制度設計者們苦惱的是,一年多來,“生產性企業由于沒有交易經驗,習慣于把配額放在‘倉庫’里保管。”主導托管機制設計的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副總裁葛興安說。
所謂配額托管,核心是由交易所認可的機構,接受控排企業的配額委托管理并與其約定收益分享機制,并在托管期代為交易,至托管期結束再將一定數額的配額返還給控排企業以實現履約的模式。
這聽上去是一個多贏的設計:控排企業既可以完成履約又可以取得額外收益;托管機構以低成本獲得大量配額從而可盡情交易獲利;而交易所則可享大量流動性釋放帶來的傭金。
配額托管,能否開啟具有高度流動性的深圳碳市場2.0時代?
兩種措施進行風控
盡管最終的方案還沒有確定,但在10月31日,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就《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托管會員管理細則》(下簡稱《細則》)的大體框架進行了宣講。
交易所將托管會員定義為:接受管控單位委托,代為持有管控單位碳排放配額,以自身名義對托管的配額進行集中管理和交易的會員。
“為了降低復雜性,我們初步允許托管會員的自營業務和托管業務混業經營。”葛興安在宣講中說。也就是說,托管會員的自有配額和通過托管途徑獲得的管控單位配額,可以放在統一的配額池,由其統一操作,“但其自營業務收益應在兌現托管業務承諾后方可處理。”葛興安強調。
托管業務承諾,即整個托管業務的核心。交易所的《細則》中擬規定:托管會員在開展配額托管時,應當承諾在約定日期到期后向管控單位返還一定數量的配額,并按照事先約定對收益或者損失進行處理。
這種承諾兌現通過簽訂《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托管交易協議》來實現。交易所規定,該協議至少應該包括四要素:托管交易的配額數量、約定的到期日、收益承諾及分成或者損失共擔及比例,以及約定的收益承諾無法兌現時的補償方式。
協議還需經交易所備案。“我們希望通過備案了解托管會員和控排企業之間的互相承諾。”葛興安說。
對于交易所而言,最關鍵的職責還是風險控制。在制度設計中,這主要通過兩方面措施實現:
一是禁止托管會員提前轉出資金。在約定托管日期到來前,托管會員不得將配額托管交易產生資金從本所在存管銀行設立的第三方存管賬戶轉出;在約定期滿后,托管會員轉出資金也需要經過交易所批準。“只有托管會員已經兌現了承諾,我們才會批準。”葛興安說。
這種設計看似苛刻,但卻是交易所認為的必要之舉。葛興安解釋說,畢竟托管單位幾乎是零成本從控排企業那里取得配額,其賬戶里的資金也大都是這些配額交易而來,所以交易會員變賣托管配額后抽逃資金,是最大的風險。
第二個風險防控機制是托管會員需要交納一定數量的風險保證金和違約保證金。其中風險保證金可以選擇一次性交納300萬或是按5元/噸交納,而違約保證金則是50萬。前者用于托管會員無法兌現承諾時,彌補控排企業損失;后者則可因托管會員違約而直接被交易所沒收。
此外,交易所還將對托管會員進行考核。具體而言,托管配額在100萬噸以下的托管會員,其年度交易數量不得低于20萬噸;托管配額在100萬噸以上的托管會員,則要求交易量達到20%以上。
另據了解,托管會員所能夠持有的最大配額量被限定為200萬噸。按照交易所設定,2014年至2016年,托管會員席位不超過十個。也就是說,在假設配額總量為三千萬噸的情況下,托管配額數量最大可覆蓋深圳年度配額總量的三分之二。
托管會員成為最大的風險承擔者?
根據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發布的深圳碳市場年度報告,截至6月30日,深圳碳市場共有6家機構投資者和640位個人投資者參與了深圳碳交易。
但從買入數據看,機構投資者的買入量僅占到全年買入量的1.68%,個人投資者占9.45%,控排企業占88.87%;從賣出數據看,機構投資者占1.49%,個人投資者占6.97%,控排企業占91.54%。
也就是說,過去一年,深圳碳市場上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度非常低。值得關注的是,在即將到來的配額托管機制下,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度能否得以提升?
這首先取決于托管業務在控排企業間的滲透率。陸續有企業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愿意參與托管業務。“我們配額一直放著,怕來年不夠用,但是如果能夠交給專門的機構去管理,只要保證我們到時候有配額交,也不錯。”深圳海量存儲設備有限公司碳管理人員告訴記者。
從托管制度的設定看,對控排企業來說,參與托管可謂“零風險”。“雖然協議里也會涉及損失條款,但若是配額有損失,那企業肯定寧愿放著也不愿拿出來。”深圳嘉德瑞資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肖明對記者說。
這樣一來,幾乎所有的風險都由托管會員承擔。前文中所述的風險保證金已經是一個不低的門檻。“300萬風險保證金、50萬違約保證金拿去做投資理財一年的收益是多少?加上入會費、年費等投入,參與托管業務的收益能夠打平嗎?而且控排企業要求只賺不賠,托管會員能做到嗎?”一家參與宣講會的碳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肖明參與當日的托管會員宣講會后認為,托管會員在與控排企業簽訂托管會員協議時,“只有將CCER搭配進來,才有得玩兒,”肖明說。
具體說來,就是在接受托管時約定履約配額的10%由托管會員以CCER的形式返還。“這樣一來,我們之前囤積的CCER有了一個比較好的出口。”肖明解釋說。
此外,超越聯創環境投資咨詢公司和芬碳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也表示對托管模式很感興趣。“我們一直在尋求跟控排企業合作的機會,交易所搭建這樣一個合作機會是挺好的。”芬碳資產管理公司項目經理宋大偉專程從北京來到深圳參加宣講會,并對交易所本周將要舉行的托管會員和企業的對接會表示期待。
另有消息稱,日本的myclimate公司也在積極聯系深圳30余家納入管控的日資企業,希望與其開展托管業務合作。
接下來,如果控排企業能夠積極參與配額托管,那么深圳碳市場的專業參與度將有較大提升。然而,廣東一家碳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機構投資者參與意愿不強,根源還在于碳市場缺乏透明度和穩定的政策預期。從這個意義上說,配額托管機制只是“治標”之策,提高碳市場流動性還需標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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