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央了解到,民建中央已于3月2日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交了《關于京津冀聯防聯治破解大氣污染難題》的黨派提案,為破解京津冀大氣污染建言獻策。
《提案》指出,當前,京津冀協同發展已成為重大國家戰略。《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出臺以來,京津冀等地細化措施、綜合施策,初步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有所改善,區域聯防聯控初見成效,2014年上半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六省區市PM2.5平均濃度均呈明顯下降趨勢,區域平均下降14.6%,各地重污染天氣均有所減少。但是,與國家新標準和群眾期盼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2014年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中,天津、河北占據8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仍存在一些困難和挑戰:
一是區域性環境規劃有待研究制定。目前,我國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對跨行政區的生態環境質量的協調存在相互推諉、等候觀望等消極現象,缺乏區域性生態環境規劃統籌協調京津冀及周邊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等工作。同時,《規劃法》中的“規劃區”對省級跨行政區的法律描述也不清晰。
二是能源結構有待進一步調整和優化。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能源結構仍以燃煤為主,年用量高達13億噸,壓減燃煤壓力巨大,且光伏等新能源的開發利用仍需進一步推進。
三是機動車污染控制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APEC空氣質量保障措施效果評估結果顯示,機動車減排對會期PM2.5濃度下降的本地貢獻為39.5%。這說明采取機動車限行管制措施,對于降低PM2.5濃度而言可以帶來最大的綜合效果。目前,京津冀三地機動車總量已超過2500萬輛,大型運輸車輛排放標準更新較慢、油品標準低、污染排放大等現狀,給大氣污染防治帶來較大壓力。
四是資金投入力度有待繼續加大。京津冀及周邊各省區市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推進期,產業結構調整和淘汰落后產能涉及轉型升級、人員安置等諸多方面,僅靠地方政府自身力量難以承擔,壓力較大。此外,資金投入缺乏配合,存在交叉投資和重復投入現象。
為此,民建中央調研后建議:
——在深化污染源解析研究基礎上科學編制京津冀區域性生態環境規劃。一是統籌協調京津冀三地規劃,進一步深化和明確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和水資源保護、水環境保護、清潔能源使用等領域的合作機制,建立三省市生態建設共有基金,按照生態效率最大化的原則統一進行配置。二是在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PM2.5源解析結果基礎上,全面、持續開展大氣污染源解析及傳輸轉化研究,摸清地區差異,指導編制更合理、更有針對性的環境規劃。
——全方位提升能源輸配能力。加大對京津冀晉魯等地天然氣的供應水平,同時加快新能源的開發利用。推進能源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功能配置、空間布局調整的有效銜接,解決清潔能源設施分布不均,局部地區供應能力薄弱等問題。制定智能電網國家標準,加強智能電網建設,提高電網統一調度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消納間歇性電源,確保清潔能源發電優先輸送。
——提升京津冀地區油品質量推進機動車減排。加快大型車輛的標準和油品升級,加快老舊車、黃標車淘汰,杜絕假冒達標車輛的銷售使用。繼續推廣和普及新能源汽車,新建商品房的停車位要配備充電電源,在公共場所建設充電樁,設置專用停車位,對老社區也要制定建設充電設施的改造計劃。公交、環衛、政府用車要率先實現電動化。
——加大政府投入和支持力度。一是進一步理順投入機制,實現投入資金與項目的配套發展。二是加大稅收補貼力度,推動淘汰落后產能。針對兩高行業實施更為嚴厲的貸款標準,加大對企業主動減排治污行為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利用金融杠桿保護環境。三是調整政府的采購目錄,完善強制采購與優先采購制度,提高政府采購的“綠色化”比重。四是推動京津冀地區區域排污權交易試點,重點針對鋼鐵、電力、石化等行業,逐步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恢復成本的價格機制。
——進一步創造更加有利的市場環境。積極培育節能市場主體,重點促進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加大對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與政策支持,特別應加大對民營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的扶持力度,在市場準入、財稅、金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節能環保服務業。此外,需進一步通過資本市場、銀行信貸等方式引導資本進入,促進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貸款渠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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