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貨推出又進一步。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下稱“能源中心”)昨天在官方網站發布首批業務規則,向境內外市場公開征求意見。這是我國期貨市場第一個真正全球化的交易規則體系。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認為,這意味著中國證監會[微博]關于境內期貨市場對外開放政策在交易所層面的落地,也標志著中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程度的進一步深化。
為了推出我國第一個國際化的期貨品種原油期貨,去年12月,中國證監會出臺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能源交易中心此次起草發布的《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等業務規則,則從交易所層面將證監會的政策、中國首個國際化期貨品種交易規則加以落實,從而為原油期貨上市鋪路。
能源交易中心本次征求意見的文件,包括《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下稱交易規則)、《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會員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參與者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和《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
作為我國期貨市場第一個全球化交易規則體系,本次出臺的業務規則有諸多創新之處。比如:能源中心可以直接接納境外機構成為境外特殊參與者;境內的期貨公司可以采取直接吸收、二級代理、委托結算等多種模式接納境外交易者成為客戶。另外,能源交易中心將向境內外交易者開放,不僅包括機構,也包括個人;境外交易者既可以直接入場交易,也可以通過境內的期貨公司或境外中介機構參與;境外交易者既可以使用人民幣,也可以使用外幣資金作為保證金參與交易。
業內人士稱,這些業務規則體系是一套既符合中國期貨市場實際運行情況,又充分對接國際市場的規則體系,為境內外交易者參與國內期貨市場營造了安全、高效、便捷的制度環境。
去年12月,中國證監會已經下發了《關于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原油期貨交易的批復》。業內人士稱,批復通過后,中國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以及稅務總局將出臺相關配套的貨幣政策、外匯政策、海關保稅監管政策以及稅收征管政策等,以為原油期貨順利上市運行提供完備的政策支持。等上述配套政策落地實施后,能源中心原油期貨交易規則等就可以基本定稿,并向全市場公布。
作為我國境內第一個國際化的期貨交易平臺,能源交易中心下一階段將繼續發布其他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同時,緊密結合國家相關部委出臺的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業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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